长护险成为“第六险”再提上日程!和你我有什么关系? | 财知道

289财经热点 2026-03-25 23:58

“五险一金”要变成“六险一金”了!长护险成为“第六险”再提上日程。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护险被业内称为社保“第六险”,自2016年起在我国试点,覆盖全国49个城市,广东广州、梅州两个城市已率先开展。接下来,它将进入千家万户,与每一个人的养老生活息息相关。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长护险是什么险?为什么这么重要?全面建制需要突破哪些关键问题?

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照护痛点

长护险全称长期护理保险,是一类健康保险产品,但它和我们熟悉的医保不是一回事。医保管的是看病吃药、住院治疗;而长护险管的是“长期照护”,即当人因为年老、疾病或意外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时,需要的长期生活照料和基础护理。

这也意味着,要使用这项保障,往往需要鉴定达到一定的“失能标准”。“一般来说,像穿衣、行动、进食、如厕、洗澡等日常行动中的2—3项无法独立完成时,就会触发长护险的理赔机制。”一位负责长护险的广东保险业内人士指出,这款产品针对性解决失能人士的照护之困。

那它有必要成为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行的“第六险”吗?答案是肯定的。

截至2023年底,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我国失能失智老人数量已经达到4500万,也就是说,平均每6位老年人,就有1位需要长期照护。老年人“带病生存无人照护”“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等问题正成为社会痛点,而随着老龄化进程加速,这样的民生问题会变得愈加突出。

作为我国应对老龄化挑战的重要制度安排,“长护险”应运而生。

2016年6月,我国长护险制度正式确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北京、上海、广州等首批15个长护险试点城市。

2020年9月,长护险进一步扩大试点。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两批名单共确立49个国家级试点地区。

2021年至2025年,长护险连续5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政策信号越来越强。

202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在国家层面明确了制度目标、缴费标准、待遇水平、服务与经办体系等制度顶层设计。3月25日晚,《意见》正式发布,提出要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至此,长护险已被明确为独立险种,定位为覆盖全民、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的社会保险,正式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第六险”。

十年试点覆盖3亿人,惠及330万户家庭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长护险遵循的核心原则是“保障基本、责任共担、机制创新”,但在具体实施中,各地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医保基金状况因地制宜。目前,已有10多个省份出台实施方案,49个城市探索出不同路径。

大部分试点地选择“先职工、后居民”“先城镇、后农村”的渐进路线。比如辽宁先覆盖企业职工,再逐步扩展到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还分地区、分批次推进,沈阳、大连先试点,再向其他城市扩散;贵州也是先保职工,再扩至城乡居民,偏远山区还会额外增加财政补贴。

海南则是选择“一步到位”的省份,2026年1月起,所有职工和城乡居民将同步纳入长护险,只要参保基本医保,就能自动享受长护险保障。浙江2025年已实现制度基本覆盖,计划2027年全面推开,还率先把重度失智人员纳入保障,这让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家庭多了份依靠。

广州是首批15个试点城市之一,自2017年8月开展长护险,至今覆盖广州市全部职工及18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群1300万人,待遇支付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数万个家庭因此受益,陈叔、陈婶是其中之一。

“最难的日子就是冬天,他150多斤的重量,大小便和洗澡都是大难题。”陈婶回忆过去,满面愁容——由于80多岁的陈叔重度失能,孩子也不幸去世,照顾丈夫的担子落在她一个老年人身上,“感觉日子暗无天日”。所幸在2022年,陈叔通过了长护险评估,专业定点机构每天派一位护工上门服务3小时,帮助陈叔翻身、清洁、做康复训练等。“每月3150元的护理费,长护险可以报销90%。”陈叔、陈婶如释重负,重拾生活的信心。

放眼全国,截至2025年底,长护险试点至今已覆盖近3亿人,累计惠及超330万失能群众,基金支出超千亿元,年人均减负约1.2万元。

国家医保局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咨询专家胡宏伟指出,整体看来,长护险十年试点成果显著:

一是初步建立了制度框架;二是减轻了家庭负担,多数地区政策规定报销比例为70%左右;三是带动了护理产业发展,创造相关就业岗位,推动养老服务业专业化发展。相关数据显示,全国现在有1.2万家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是试点初期的10倍。

此外,长护险试点的成功经验包括多元筹资、聚焦重度失能人群、待遇支付方式以正式服务为主、基金独立运行、技术支持和政策协同,为下一步向全国推广打下基础。

在国际上,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率先建立了独立的长护险制度。不少专家呼吁,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在《社会保险法》修订中,正式确立长护险作为“第六险”的法律地位,加快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逐步实现全民参保。

探索多元筹资,减少对医保基金和财政依赖

长护险从试点走向全面建制,既要让更多家庭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保障,更要牢牢守住“可持续”的底线——而这一切的根基,就在于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

“目前,筹资渠道主要有医保基金划转、财政补贴、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四大类,大部分试点地主要靠医保基金划转和财政补贴,企业和个人的参与度较低。”上述业内人士指出。

在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朱俊生看来,在试点初期,这种筹资模式的优势是启动快。但在部分地方财政资金吃紧、医保基金承压的大背景下,长期依赖医保基金和财政补贴的模式难以持续,甚至可能影响政策设计者的判断和信心。他认为,要通过多元筹资机制缓解基金压力,引导个人、用人单位与商业保险合理分担风险。

本次《意见》明确设置了筹资标准及分担机制,将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如果是单位职工,则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分担,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如果是退休人员,则个人缴费,费率与单位职工个人费率相同,缴费基数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考虑到城乡差异,各地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当年,未就业城乡居民费率可减半从0.15%左右起步,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过渡到0.3%左右,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从0.3%左右起步。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分类资助。

值得一提的是,多位专业人士均提到,需要鼓励商业保险参与构建长护险保障体系。商业保险不只是简单的“资金补充”,而是成为贯穿“筹资—管理—服务”全链条的重要参与者,发挥在风险管控、精细经办、资源整合上的优势,真正织密“老有所护”的保障网,让更多失能老年人有尊严地安享晚年。

南方+记者  张艳

编辑 余佩 张会玲
校对 叶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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