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关情况。(点击收看直播>>)
南方+记者在会上提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出台后,群众最关心的就是待遇保障,怎样享受待遇,能够享受哪些待遇?请介绍一下相关政策和考虑。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张西凡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群众最关心的也是我们最上心的。政策发布后,待遇方面,大家很关心谁能享受、享受什么、享受多少、在哪儿享受,这也是我们政策设计的重中之重。”
关于谁能享受,张西凡说,凡是经过失能等级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均能享受相应的护理服务并获得报销。按照现行评估标准,失能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在制度的起步阶段,保障的对象是需求最迫切、家庭负担最重的重度失能人员,主要是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的人员。”他表示,将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保障水平提高,国家层面将统一研究,扩大至中度失能人员等。
张西凡强调,“为确保待遇公平和基金安全,各地在失能等级评估当中将共用一把尺子,使用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也就是说,无论在哪个统筹地区,评估的尺子都是一样的。这样做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让每一分钱都用在真正需要的人身上。”
关于享受什么,张西凡介绍,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提供服务并报销费用,是为了确保基金能够用在对失能人员的护理上,让他们真正受益。”
立足于失能人员当前最迫切的需要,国家制定了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包括辅助进食、沐浴等生活照护类项目,以及常规换药等医疗护理类项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和机构建议,综合确定所享受的具体项目。
关于享受多少,张西凡表示,长期护理保险不设起付线。在报销比例上,对于居民和职工实际缴费水平差异比较大的地区,两类人群有所差异,“这样也是体现权责对等”。为确保基金可持续,确定了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关于在哪儿享受,张西凡介绍,目前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场所主要有三类,由参保人自主选择:选择居家护理的,由定点机构派人上门服务;选择社区护理的,可就近就便接受日间照料中心等非全日服务;选择入住机构的,由机构提供全日服务。
“由于大多数老年人的愿望是养老不离家”,张西凡说,“意见鼓励使用居家护理和社区护理,在基金支付上予以倾斜,让老年人在家里、在家门口就能够获得服务和保障。”
南方+记者 王诗堃 刘长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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