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茶被曝奶茶喝出活虫,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南方农村报  2026-03-24 19:47

近日,一位福建消费者反映,其在乐乐茶购买的奶茶中喝出了一条蠕动的活虫。目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涉事门店虽经检查“未发现异常”,但双方各执一词,事件陷入“罗生门”。

奶茶现蠕动活虫?消费者与门店各执一词

3月21日,一位福建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其通过外卖平台购买的乐乐茶“香草奶油蜜瓜戚风”奶茶中,发现一条在冰沙表层蠕动的活虫。据消费者描述,当时饮品已经饮用了一段时间,在即将喝完时发现了杯中的异物。该视频迅速引发热议,不少消费者对乐乐茶的食品卫生安全提出质疑。

针对该投诉,3月23日,乐乐茶涉事门店回应称,经查看监控未发现操作流程存在异常,并表示“冰沙温度通常在0℃及以下,在这种环境下虫子难以快速蠕动”。该门店相关人员还表示,自3月19日接到投诉后已第一时间办理退款,并多次尝试与该消费者沟通赔偿事宜,但对方拒绝沟通,仅希望保留帖子。

该消费者则在社交平台回应称,门店曾致电指责其“无法证明是商家问题却发布视频,涉嫌侵犯商家名誉权”,这一表述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双方沟通陷入僵局。针对此事件,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和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现场检查暂未发现问题,正在进一步核实情况。

风波不断,日前因著作权侵权案被判赔

在本次食品安全争议之前,乐乐茶还因一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公开致歉。3月13日,乐乐茶发布致歉声明,称在2024年4月“世界读书日”期间,公司在策划致敬鲁迅先生的相关活动时,侵犯了画家杨之光与鸥洋共同创作的《永远进击》《鲁迅半身像》两幅画作的著作权。

2024年4月23日,乐乐茶与译林出版社联名推出“烟腔乌龙”奶茶及周边产品。该活动名推出后就引发争议——“烟腔”一词被指是对鲁迅的不尊重。随后,鲁迅文化基金会委托律师事务所向乐乐茶所属公司上海茶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译林出版社发了律师函,要求其立刻停止不正当使用鲁迅肖像权的行为。4月27日,乐乐茶下架了相关的联名物料,并在两天后就侵害鲁迅肖像权道歉。

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认定,乐乐茶使用了经修改的鲁迅肖像——将原作中鲁迅手持的香烟替换为奶茶杯,并进行镜像反转,其余视觉细节与涉案画作高度相似。该行为不仅与原作构成“实质性相似”,更将原作所表达的“鲁迅在动荡年代锐意进取的严肃历史形象”,扭曲为娱乐化商业符号,“实质性改变了原作的思想内涵”,已构成对杨之光家属及鸥洋著作权相关权益的侵害。该案一审判决乐乐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0万元,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公开道歉。据悉,乐乐茶曾于2025年11月提起上诉,后撤回上诉,一审判决正式生效。

图源:一审判决书

图源:一审判决书

2016年,乐乐茶在上海开设首家门店,凭借“脏脏包”“脏脏茶”等产品迅速走红。2022年12月底,奈雪的茶收购乐乐茶,成为其第一大股东,乐乐茶由此成为奈雪的联营公司。公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14日,乐乐茶在全国拥有438家门店。从知识产权侵权到食品安全争议,接连的负面舆情让这家网红茶饮品牌面临严峻考验,如何重建消费者信任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采写:南方农村报记者 欧晓嫦

编辑 严秋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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