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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来了!“三大支柱”让你更加老有所依
今天我们带来一个养老的好消息,别觉得这个话题遥远,国家都没少替你操心——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这对于满足咱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怎么个多样化?重要在哪呢?《意见》明确,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敲黑板↓↓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有“三大支柱”:
“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第二支柱”是政府倡导由企业自主发展的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第三支柱”就是个人养老保险金制度。养老有了更多“柱子”支撑,自然更加可靠。
再来看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几个特点:
一是账户制,个人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可以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者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二是它有缴费上限,根据《意见》,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以后国家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缴费上限。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
三是这个账户具有唯一性,它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那么,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呢?当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注意: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领取时,个人养老金将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是个人养老金是市场化运营的,可以投资呢。《意见》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可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参加人可以自主选择。
资本市场和金融机构也已开始为个人养老金时代做好准备。去年9月2日,银保监会批复同意筹建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它由10家银行理财子公司、1家保险公司和6家不同背景的投资公司共同发起成立,已于上月22日正式开业。它将重点发展养老年金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计划等创新型养老金融业务,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
总而言之,以后个人养老金就可以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补充,让我们更加老有所依,生活更安心。
【监制】谢美琴
【策划/脚本】肖文舸
【画手】唐子湉
【制作/配音】周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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