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高明出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十七条”

作者 朱苏娇 2025-06-11 16:51

佛山高明乡村振兴再迎重磅举措。

6月11日,高明区召开区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围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现三年初见成效目标。

会议解读了高明区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文件。

其中,“1”即1份总体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审议稿)》(下称《意见》);“N”即“N”份配套政策文件,包含了六步工作法、强村公司、职业经理人等8份子方案文件。值得一提的是,后续制定出台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的方案文件也将纳入“1+N”政策体系里面。

这套政策体系明确了高明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主要措施、具体抓手,涉及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各方面,形成了农业农村发展的路线图、任务书。聚焦农业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农村资源利用低效、集体经济市场化运作不足、宅基地管理使用不够高效等突出问题,高明立足实际,积极创新解决思路,明确针对性措施。

《意见》分为三大部分,提出了“新十七条”。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和预测目标。

一是总体要求,围绕实施广东省“百千万工程”,以强村富民为目标,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新动能和新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由传统发展方式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路径转变,收入结构持续优化,造血功能明显增强,发展能级不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和规模迈上新台阶。

二是预测目标,2025年至2027年,高明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年增长率力争达到7%以上。到2027年,全部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超过200万元,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超30个,5000万元村(社区)实现零的突破;到2032年,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超45个,亿元村(社区)实现零的突破。

第二部分为主要举措,涉及十二项举措:

一是实施都市农业引领行动,落实万亩花卉、万亩稻田、万亩柿子、万亩坚果、万亩粉葛、万亩茶园“六个万亩”工程,系统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二是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紧扣数字赋能,坚持科技兴农。

三是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做好农业龙头企业、产业集群的精准招商,积极引进优质项目。

四是大力发展特色乡村产业,做活“土特产”大文章,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五是激活农村留用地,解决留用地历史欠账。

六是推动农用地有序集约流转,推动“小田”变“大田”,有效解决耕地撂荒。七是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资源,推进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以上三项措施主要是解决好农村“三块地”的问题,全面盘活利用好留用地、农用地、宅基地。

八是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九是促进强村公司健康有序发展,这两个方面主要是加强农村资源资产运营主体的建设,为资产增值、集体增收打好基础。

十是优化农村集体收益分配制度,主要解决集体收入“分光用光”的问题。

十一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积极推动村集体闲置资产挂网交易,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整治等。

十二是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重点是抓好和美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第三部分是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书记工作责任,运用好“六步工作法”,建立区领导挂点联系机制。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强政策、土地指标以及金融服务等要素的支持。三是强化激励考核。

撰文:朱苏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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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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