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丨河源这样的中小城市仲裁机构如何迈向高质量发展?行业专家这么说→

作者 李娇 2025-06-06 09:47

自199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施行以来,我国仲裁事业已走过30年历程。日前,河源仲裁委员会、河源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仲裁法施行三十周年,共商商事仲裁发展”研讨会。一批行业专家齐聚万绿湖畔,通过建言献策、交流互鉴,助推河源仲裁整体水平持续提升、知名度与影响力不断扩大,以此吸引更多外地当事人和商事主体选择河源仲裁。

近年来,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是仲裁界的热点话题。河源这样的中小城市仲裁机构如何迈向高质量发展?研讨会现场,专家学者围绕“中小城市仲裁机构的健康发展”开展圆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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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论坛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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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事业的发展,绝非仅靠几家顶尖机构的引领就能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多层次仲裁供给。因此,中小仲裁机构也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拓展服务领域、优化服务质量,厚植仲裁事业发展根基,共同构筑‘仲裁大厦’。”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原二级巡视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石海谈及,在仲裁机构的建设过程中,要尊重仲裁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精准定位,挖掘自身潜力,树立机构独立的品格和品牌,塑造差异化、多层次竞争优势,避免与其他仲裁机构同质化发展。

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成立于1917年,是瑞典常设仲裁机构。由于瑞典的仲裁历史悠久、体制完善,加上瑞典是中立国,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成为受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一个重要场所。“20世纪90年代,仲裁界出国考察一定会去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能够脱颖而出,得益于内部和外部仲裁生态。它不仅拥有东西方都认可的仲裁规则,且仲裁员来自全球各地。”法治网总裁万学忠建议,中小城市仲裁机构建强队伍,练好“内功”的同时,不妨推动地方仲裁立法,为仲裁机构自主发展创造空间并提供保障。

“我认为仲裁事业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从成立之初的政府‘扶上马’、送一程,到脱离体制,自收自支,才是发展的最好轨迹。”广州仲裁委员会原副主任李非淆认为,与诉讼案件量相比,仲裁案件数量占比大约2%,仲裁机构未来大有可为。

“公信力是仲裁事业发展的基石。中小机构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要坚守仲裁底线。一个案件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对仲裁公信力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公信力建设是仲裁发展永恒的主题。”《仲裁在中国》总导演、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研究员罗子建谈及。

案件来源往往跟一个地方的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经济发展总量、市场主体数量、人口数量及社会的仲裁意识等因素密切相关。“中小城市要发展商事仲裁,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仲裁案源的问题。”法学博士、佛山仲裁办原主任胡宗仁表示,仲裁机构无论规模大小,也无论身处哪一个城市,办案质量始终都是仲裁工作的生命线。因此,仲裁机构必须狠抓办案质量,并常抓不懈,以此提高公信力,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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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记者 李娇

编辑 何嘉琪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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