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起
连州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警
以4个检查点为主阵地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等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截至4月11日
连州市共出动交通运输执法人员549人次
检查车辆3845车次
依法查处涉嫌非法营运案件20宗
非法营运案例(一)
3月23日凌晨,连州市交通运输局、连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连州市大路边服务区成功查获一起超员非法营运案件。凌晨5时许,执法人员在该服务区开展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豫V****6小客车形迹可疑,立即上前展开执法行动。
经现场检查,该车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行为;该辆核载7人的小型客车实际搭载了15人,超员率达到114.29%,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连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王某的非法营运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该车超员违法行为由连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非法营运案例(二)
4月2日凌晨,连州市交通运输局同连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在二广高速南行丰阳检查站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凌晨1点34分,执法人员对过往车辆湘N****1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车搭载5名乘客从湖南省淑蒲县前往广东省佛山黄歧,司机和乘客之间不认识,乘客各支付300元作为此次车程路费。
经调查,汪某存在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决定。
普法课堂
非法营运即俗称“黑车”,既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秩序,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醒
“黑车”驾驶人为了谋利往往多拉快跑,在凌晨下半夜赶路,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多发,乘客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极易造成多人伤亡交通事故。广大群众出行应选择正规交通工具,如发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来源:连州市交通运输局
编辑:林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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