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学年1万元,惠州这些人可以申请

惠城发布  2025-04-25 06:31

儿童关爱服务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惠州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的关爱,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记者了解到,惠州市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助学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

孤儿助学补贴对象为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申请该项补助需提供孤儿基本信息(原申请孤儿时的材料);助学申请、录取通知书、学籍证明(可以学信网上打印,请学校加盖公章)、在读证明(原件);孤儿本人社保卡(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社会散居孤儿可向乡镇(街道办)申请,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儿童福利机构内孤儿由福利机构统一向所属民政局申请,民政局审批。

孤儿助学补贴

服务指南

补助对象

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申领条件

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标准/待遇

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申请材料

1.孤儿基本信息(原申请孤儿时的材料);

2.助学申请、录取通知书、学籍证明(可以学信网上打印,请学校加盖公章)、在读证明(原件);

3.孤儿本人社保卡(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申请流程

社会散居孤儿:

(1)向乡镇(街道办)申请;

(2)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儿童福利机构内孤儿:

(1)福利机构统一向所属民政局申请;

(2)民政局审批。

申请时间

1月1日-12月31日

咨询电话

-各县(区)咨询电话-

惠州市民政局:0752-2882525

惠城区民政局:0752-7809329

惠阳区民政局:0752-3355132

惠东县民政局:0752-8160896

博罗县民政局:0752-6206275

龙门县民政局:0752-7782185

大亚湾区民政局:0752-5562772

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0752-3278714

来源:惠城发布 惠州头条

编辑 南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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