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深圳举行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介绍深圳全面建设创新之城的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深圳将加快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推动企业研发投入占比保持95%左右。
此次发布会上,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陶永欣,深圳市教育局局长郑秀玉,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局长张林,深圳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市人才工作局局长罗冰,介绍深圳市全面建设创新之城的相关情况。
张林从五个方面介绍落实举措,一是进一步巩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二是探索实行更加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制度,三是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四是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体系,五是支持重大创新平台载体加快发展。
他表示,深圳不断强化企业作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主体地位。当前企业研发投入2086.7亿元,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93.3%,总量居全国城市第一。
他表示:“接下来,将加快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推动企业研发投入占比保持在95%左右。加快出台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支持举措,实施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积极引导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创新平台开放共享,实现资源最大化运用,更好服务企业科技创新。”
什么是企业研发准备金?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局今年4月30日公开发布的《深圳市企业研发费用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该办法中的研发准备金是指企业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研发准备金预算,并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科技研发资金中设立企业研发费用资助项目资金,针对企业上年度的研发费用增量情况,予以一定额度事后资助。单家企业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资金应用于企业持续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企业研发费用资助项目不签订合同书或者任务书。
南方+记者 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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