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企出海规模全国居首,深圳律师:挑战从市场拓展转为合规治理

作者 李嘉耀 2025-09-19 11:27

作为中国“走出去”的排头兵,深圳企业出海数量已跃居全国首位,超12.3万家企业在境外投资布局。然而,在全球化浪潮奔涌之际,合规风险正成为横亘在众多中小微企业面前的“隐礁石”。日前在深圳举行的“律新社法律服务创新发展论坛”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表示,中国企业出海的核心挑战,已从市场开拓转向合规治理,亟需构建“法律先行”的全球运营思维。

“先试错、再补救”的侥幸心理,正让不少仓促出海的深圳企业付出沉重代价。许多企业因缺乏前置合规评估,直至遭遇天价罚款或诉讼败诉才如梦初醒。邓志松指出,这反映出当前中企出海与二十年前外企来华存在本质差异——当年欧美企业携本国律师“有备而来”,建立起信任链条;而如今不少中企仍处于“被动救火”状态,法律服务链条断裂,风险敞口巨大。

合规困境方面,首当其冲体现在三大系统性监管领域:反垄断审查、欧盟《外国补贴条例》(FSR)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FDI)。邓志松强调,这些构成了一张覆盖投资全周期的“监管天网”。以2023年10月生效的欧盟FSR为例,其源于竞争法体系,却对接受“外国财政资助”的企业构成全新合规维度。任何对欧投资,除传统经营者集中审查外,必须叠加FSR风险评估,稍有不慎即可能触发调查甚至交易叫停。

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方面,随着中国资本全球布局深化,东道国政府的审视目光日益严苛。邓志松坦言,大量失败案例的根源在于企业对“国家安全”这一模糊但致命的红线缺乏预判。“很多项目走到最后一步才发现无法过关,前期投入血本无归,这种损失是不可逆的。”

破解困局,关键在于机制重构。邓志松表示,面对多法域、多层级的监管框架,企业若单纯依赖外国律师,往往因文化、信任与协作机制差异而导致项目阻力增大。因此,他认为,中国企业若想实现可持续的全球经营、真正成长为源自中国的跨国公司,就必须在应对法律监管方面建构更成熟的机制。应借鉴当年欧美、日韩企业来华时的做法,依托具有国际视野的中国律师的专业协调,与当地律师协同作战,才能在全球监管丛林中稳步前行。

撰文:李嘉耀

编辑 钟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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