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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秋季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以及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正式出炉!
快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公办中小学
报名时间
5月8日9时-5月22日18时
公办幼儿园
报名时间
5月16日9时-5月31日18时
家长可登录合作区招生系统
进行报名
PART-01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01
区域范围
本细则所指区域范围是合作区。
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有: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第一中学(下称横琴第一中学)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子期实验中学(下称横琴子期中学)
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有: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第一小学(下称横琴第一小学)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伯牙小学(下称横琴伯牙小学)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子期实验小学(下称横琴子期小学)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颂琴小学(下称横琴颂琴小学)
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有: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哈罗礼德学校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发容闳学校
02
招生对象
✦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
须为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
须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5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具体分为以下五类:
(一)优先保障类(简称保障类)
军人优抚对象、警察优抚对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抚对象、抗击疫情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协议类高管等人员子女。
(二)户籍类
1.具有横琴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其法定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澳门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政策性照顾类(简称政策类)
1.其法定监护人为合作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
3.其法定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香港籍或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四)珠海市户籍(简称跨区类)
珠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须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
(五)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积分类)
达到2025年合作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儿童少年。
无法适应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
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横琴户籍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在合作区招生系统下载《暂缓入学申请》,填写后与相应资料一并提交到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招生业务临时窗口,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03
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5月8日9时至5月22日18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合作区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申请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及当年从合作区或珠海市小学六年级毕业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可自行登录合作区招生系统报名。
从外市小学六年级毕业报读合作区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或小学毕业证明(外文毕业证明需附中文翻译公证书),在报名时间内到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招生业务临时窗口登记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04
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5月8日-5月22日)
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合作区招生系统,按照申请类别,对应填写学生及法定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政策性照顾信息、积分项目信息等,如实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点击保存,确认成功提交。
(二)审核信息(5月23日-6月30日)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局等部门,按5月22日前登记的在册信息核实资料。如需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核实,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原件。
(三)公示第一批录取名单(7月11日-7月15日)
第一批录取名单于7月11日在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示。
(四)积分入学分值核查(7月21日-7月25日)
法定监护人于7月21日至7月25日期间,在合作区招生系统核查分值结果(分值包含居住年限/房产年限、参保年限)。如有符合“职业资格/文化程度”“加分指标”内容,可在分值核查期间提交证明材料到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招生业务临时窗口申请复核。学生法定监护人未在此期限内申请复核的,视作认可系统算分结果,不再变更。
(五)公示积分分数线及第二批录取名单(8月1日-8月5日)
第二批录取名单于8月1日在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示。
(六)学校通知已录取学生入学事宜(8月11日)
由录取学校负责联系学生家长报到事宜,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不再另行通知。
05
学位安排及录取方式
小学学位安排:
序号 | 类别 | 排序方式 |
1 | 保障类-军人优抚对象、警察优抚对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抚对象、抗击疫情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协议类高管等人员子女。 | 填报意向,符合条件者优先录取。 |
2 | 户籍类-学生为横琴户籍且房户一致。 | 填报意向,按照学生落户时间排序。 |
3 | 户籍类-学生为澳门居民且监护人在合作区有房产。 | 填报意向,按照房产登记时间排序。 |
4 | 户籍类-学生为横琴户籍,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 | 填报意向,按照学生落户时间排序。 |
5 | 户籍类-学生为澳门居民且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 | 填报意向,监护人持有有效证件(合作区居住证或合作区工作社保二选一)的时间排序。 |
6-8 | 政策类-市、区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 填报意向,经审核符合条件者,视学位情况和该类别招生比例统筹调剂。 |
9 | 跨区类-学生为珠海市户籍且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 | 填报意向,经审核符合条件者,视剩余学位情况统筹调剂。 |
10 | 积分类-随迁人员子女。 | 填报意向,按照积分分数排序,积分分数线以上可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
备注:如户籍类学生报名人数超出该校该类别招收比例,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根据家长填报的意向学校和各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分配。
中学学位安排:
序号 | 类别 | 录取方式 |
1 | 保障类-军人优抚对象、警察优抚对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抚对象、抗击疫情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协议类高管等人员子女。 | 填报意向,符合条件者优先录取。 |
2 | 户籍类-学生为横琴户籍且房户一致。 | 填报意向,按照学生落户时间排序。 |
3 | 户籍类-学生为澳门居民且监护人在合作区有房产。 | 填报意向,按照房产登记时间排序。 |
4 | 户籍类-学生为横琴户籍,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 | 符合条件者参与电脑随机摇号,由电脑随机摇号决定入读学校(详见备注1)。 |
5 | 户籍类-学生为澳门居民且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 | |
6-8 | 政策类-市、区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 符合条件者参与电脑随机摇号,由电脑随机摇号决定入读学校。 按照2:3的比例将人员分配到横琴一中和横琴子期中学。 |
9 | 跨区类-学生为珠海市户籍且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 | 符合条件者参与电脑随机摇号,由电脑随机摇号决定入读学校。 按照2:3的比例将人员分配到横琴一中和横琴子期中学。 |
10 | 积分类-随迁人员子女。 | 符合条件者参与电脑随机摇号,由电脑随机摇号决定入读学校。 按照2:3的比例将人员分配到横琴一中和横琴子期中学。 |
备注:
1.户籍类整体按2:3的比例分配到横琴一中和横琴子期中学。户籍2-3类分配学位后,户籍4-5类按电脑随机摇号决定入读学校;
2.电脑随机摇号将同时满足男女生比例均衡分配原则;
3.电脑随机摇号通知将在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06
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
本次启动4所公办小学和2所公办初中的插班招生计划,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做好学位统筹工作。
具体招生年级如下:
横琴第一小学开放三至五年级招生;
横琴伯牙小学开放二、四、五、六年级招生;
横琴子期小学开放二、四、五、六年级招生;
横琴颂琴小学开放二至六年级招生;
横琴第一中学开放八至九年级招生;
横琴子期中学开放八至九年级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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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秋季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07
民办中小学初始年级招生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
须为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
须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5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更多公办中小学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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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秋季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PART-02
公办幼儿园招生
01
招生计划
本学期共四所公办幼儿园开展招生,分别为: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心幼儿园(下称横琴中心幼儿园)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子期实验幼儿园(下称横琴子期幼儿园)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首都师范大学子期实验幼儿园伯牙分园(下称横琴伯牙幼儿园)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颂琴幼儿园(下称横琴颂琴幼儿园)
横琴颂琴幼儿园为本学期新办园,地址位于合作区颂琴东路以北、千喜道以东、千寿道以西、爱琴路以南。
上述四所幼儿园均招收小班适龄幼儿,部分幼儿园提供中、大班学位,具体如下:
横琴中心幼儿园提供小班、中班、大班(少量)学位;
横琴子期幼儿园提供小班、中班学位;
横琴伯牙幼儿园提供小班、中班(少量)、大班(少量)学位;
横琴颂琴幼儿园提供小班、中班、大班学位。
02
招生对象
(一)小班招收3-4周岁幼儿(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
(二)中班招收4-5周岁幼儿(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三)大班招生5-6周岁幼儿(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03
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5月16日9时-5月31日18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合作区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04
招生类别
2025年秋季学期合作区公办幼儿园视学位情况依次招收以下四类适龄幼儿,类别说明和有关要求详见招生细则。
(一)优先保障类(简称保障类)
军人优抚对象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优抚对象子女,顶尖人才、一至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协议类高管人员子女等。
(二)户籍类
1.具有横琴户籍的适龄幼儿;
2.其法定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澳门籍适龄幼儿。
(三)政策性照顾类(简称政策类)
1.合作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子女;
2.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且持有珠海市英才卡、优粤卡的人才子女;
3.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博士、博士后适龄子女;
4.其法定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港、台、外籍适龄幼儿。
(四)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积分类)
其法定监护人在合作区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内地非珠海市户籍适龄幼儿,具体要求、积分指标及计分方式见下方二维码。积分类仅适用于小班招生。
05
招生流程
(一)系统报名(5月16日-5月31日)
报名时间为5月16日9时至5月31日18时。
家长可登录合作区招生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系统支持多次登录修改或补充报名信息和证明材料。
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双(多)胞胎报读同一所幼儿园的,只需以其中一名幼儿名义进行申请,双(多)胞胎共享一个报名编号和录取结果。
(二)资料审核(6月1日-6月30日)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汇总报名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登记、人社等部门,以5月31日及之前各部门在册信息核实报名登记资料。
审核阶段,如需启动学位抽签派位工作,相关通知将于此期间在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网发布,请关注并认准官方途径发布的有关信息,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录取查询(7月11日-8月5日)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生拟录取名单将在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网进行公示,每批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请家长按时查询。
第一批录取前三类幼儿,公示期为7月11日-7月15日。
如完成第一批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第二批录取积分类幼儿。积分类幼儿家长须于7月21日至7月25日期间登录合作区招生系统核查分值结果(分值包含居住年限/房产年限、参保年限),如需补充“职业资格/文化程度”“加分奖励”指标积分,或对系统算分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分值核查期间提交证明材料到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招生业务临时窗口申请复核。未在此期间申请复核的,视作认可系统算分结果,不再变更。第二批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8月1日-8月5日。
申请插班的幼儿录取结果将于7月14日-7月18日同步至合作区招生系统,请家长自行登录查询。
(四)入园通知(8月11日-8月31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取名单,入园通知及后续事宜由录取幼儿园负责。
06
学位安排
遵循“排序优先,遵从意向”的原则,小班幼儿学位安排按下表规定进行。中、大班幼儿学位结合家长填报意向和各园招生计划数统筹安排,学位有限,录完即止,可能无法满足所有符合条件幼儿的插班需求。
序号 | 类别 | 学位安排顺序 | 学位安排方式 |
1 | 保障类-军人优抚对象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优抚对象子女、顶尖人才、一至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协议类高管人员子女等。 | 优先录取。 | 符合条件者按意向优先保障。 |
2 | 户籍类-幼儿为横琴户籍且房户一致。 | 按照幼儿落户时间排序。 | 若申请某一幼儿园的户籍类幼儿超出该园该类别招生比例,对超出部分户籍类幼儿进行统筹调剂。 |
3 | 户籍类-幼儿为澳门居民且监护人在合作区有房产。 | 按照房产登记时间排序。 | |
4 | 户籍类-幼儿为横琴户籍,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 | 按照幼儿落户时间排序。 | |
5 | 户籍类-幼儿为澳门居民且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 | 按照监护人持有有效证件(合作区居住证或合作区工作社保二选一)的时间排序。 | |
6-9 | 政策类-合作区重点企业高管及骨干、各类人才、港台外籍人员子女。 | 符合条件者,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 若申请某一幼儿园的政策类幼儿超出该园该类别招生比例,对超出部分政策类幼儿进行统筹调剂。 |
10 | 积分类-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如完成政策类幼儿学位安排后仍有剩余学位,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积分类幼儿。 | 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划定积分线,达积分分数线以上可结合家长填报意向和各园招生计划数统筹调剂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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