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就业创业补贴谁能享受?看完这篇就懂了

博罗发布 2025-06-18 10:15

博罗县

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个人享受补贴政策、企业享受补贴政策

个人享受补贴政策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医疗保险费。

补助标准:

每月按不超过实际社保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自主创业的重点群体或创业三年内的劳动者,可申请最高额度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最高5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财政按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

一次性创业资助

补贴条件

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返乡创业人员。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助标准

一次性10000元。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创业租金补贴

补贴条件

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补贴标准

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

补贴期限

 累计不超过3年。

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条件

(1)属于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贴3000元。

企业享受补贴政策

一次性扩岗补贴

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一次性补1000元的标准发放。

补贴期限

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吸纳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补助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出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除外)属于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每人最长可享受2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补贴标准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每增加一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

(2)相关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下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助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博罗县就业创业补贴咨询电话

0752-6628619

0752-6621995

就业驿站联系方式

惠州市就业驿站(博罗罗阳站)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广场路3           

电话:0752-6381689

惠州市就业驿站(博罗石湾站)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建设西路132号

电话:0752-6982171

惠州市就业驿站(博罗杨侨站)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杨侨大道95号

电话:0752-6982041

惠州市就业驿站(博罗龙溪站)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龙桥大道398号

电话:0752-6982217

惠州市就业驿站(博罗园洲站)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园洲大道1389号

电话:0752-698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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