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公布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名单,兴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刘惠兰成为梅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司法工作者。她扎根法治一线十五载,用专业和坚守书写“复议为民”的答卷。
走进市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刘惠兰像往常一样忙碌着。她耐心地接待每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仔细询问他们的诉求,认真记录下每一个细节。这样的场景在过去15年里不断重复。对她而言,每一次接待都是责任的践行,每一个案件都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契机。
“这一荣誉来之不易,凝聚了领导们的支持、同事们的帮助以及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大家的心血。也是对我从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15年的肯定,更多的是对我们司法局和兴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肯定,它会激励我们以此为新的起点,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案件处理和制度建设当中去。”刘惠兰说。
在专业性极强的行政复议工作中,刘惠兰摸索出“三颗心”工作法:复议为民的初心、钻研法律的恒心、化解矛盾的耐心,三者缺一不可。面对群众的诉求,她总是耐心倾听、细致解答;面对复杂的案件,她反复推敲法律条文,确保每一起裁决经得起检验。她的工作能力和态度,得到了同事们的高度认可。
“她可以很友善地去跟当事人接触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对于其他单位的同事,她可以做到一个很有效地衔接;对于领导方面,能做到一个很好地上传下达,所以这方面值得我去学习。”兴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副股长廖安毅说。
在同事眼中,刘惠兰是团队的“主心骨”;在领导心中,她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排头兵”。15年来,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近千件,凭借专业素养和人文关怀,搭建起群众与政府的“连心桥”。
“行政复议一头连接群众,一头连接着行政机关,是公民权利的‘守护者’,是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监督者。未来,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专业化解矛盾,为平安兴宁和法治兴宁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刘惠兰说。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份荣誉的背后,不仅是刘惠兰15年来勤勉工作的成果,更是兴宁“刀刃向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体现。
兴宁市司法局副局长黄琴表示,接下来,兴宁市行政复议机构将以此为契机,在提升质效、强化监督、优化服务等多方面下功夫,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新动能,努力交出一份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的“复议答卷”。
来源 梅州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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