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其中第80条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规定作出明确细化,对传播淫秽信息加大了处罚力度,相关话题迅速登上热搜。
有媒体发现,“明年起向好友发送不雅照片、视频违法”“明年起传播淫秽信息违法”等词条被大量转发,引发网友热烈讨论,其中,不少内容存在误读和泛读。
新法与旧法的关键差异?
律师解读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财产辩护研究中心主任胡磊律师介绍,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80条是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

《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新旧法条对比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分析认为,新法与旧法的关键差异在于:
新法将“计算机信息网络”改为信息网络,扩大了适用范围;
提高了罚款上限并新增涉未成年人从重处罚条款。
新法修订后明确私聊非“法外之地”,终结“私下发淫秽信息不违法”的认知误区,覆盖公开与私密全场景传播行为。
胡磊介绍,在适用范围上,传播淫秽信息的认定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7条对淫秽信息的定义,即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书刊、影片、图片、音频、文字等,具有撩拨性欲、败坏道德且无艺术或科学价值的物品或信息,传播行为包括通过微信、QQ、短信等工具发送,无论对象是一人还是多人、公开还是私密,主观上必须有故意,即知晓内容淫秽并主动发送,公安机关在执法时会综合考虑情节,包括社会危害性、传播数量、对象和动机等。
夫妻、情侣私聊是否会被认定违法?
赵良善解释,新法及配套解释尚未对夫妻、情侣间私密情趣互动作出专门免责条款。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以社会危害性为核心判断标准。
夫妻情侣间基于私密、自愿、无扩散风险的性相关信息、视频,因无社会危害性,一般不认定为违法;
若内容属于淫秽物品且存在转发扩散、胁迫发送等情形,则可能被追责。
胡磊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如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的,将不予处罚。
对于夫妻或稳定情侣之间发送色情信息的情况,从理论上严格字面解读,一对一私聊发送自制或第三方色情信息、图片、视频,技术上符合传播淫秽信息的构成要件,可能触发行政处罚程序,但实际执法可能性极低,甚至不予处罚。主要因为这类行为缺乏社会危害性,是双方自愿的私密互动,属于私人生活领域,不涉及公共秩序损害或第三方扩散,情节显著轻微可直接适用不予处罚的规定,公安机关也没有动力主动介入纯私人领域,除非一方恶意举报且内容扩散、涉及未成年人或强制等加重情节。
胡磊进一步表示,新修订第80条旨在加强网络淫秽信息治理,重点打击公开传播、群聊分享及涉未成年人行为。私人一对一传播虽纳入规制,但包括治安处罚在内的行政处罚案件中,均将比例原则作为黄金原则进行适用,夫妻或情侣间正常亲密互动不属于打击重点,公众无需过度担忧,建议避免向非亲密关系人转发第三方淫秽内容,同时注意保存聊天记录时的隐私保护。
对此,红星新闻发文评论称——
有人也许会质疑,将私人聊天中的传播行为纳入处罚,是否侵犯个人隐私?这种担忧其实混淆了隐私保护与违法豁免的边界。新法规制的是传播淫秽信息这一违法行为本身,而非正常的私人通讯。在数字时代,每一次信息传播都可能突破私人范畴,产生公共影响。
新法的施行,既是对淫秽信息传播行为的严厉震慑,也是对清朗网络环境的有力守护。对于普通网民而言,需要摒弃“私下传播无责”的错误认知,自觉规范网络行为;对于网络平台与群组管理者而言,更需履行管理责任,主动清理不良信息。
来源:中国青年报综合:极目新闻、红星新闻、澎湃新闻等
编辑:穆 然
审校:张文晖
责编:魏 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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