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乳源瑶族自治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乳源实践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支持和推动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决定》指出检察机关应当在融入大局中找准定位,在服务大局中发挥职能,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力服务乳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倾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决定》明确检察机关应当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工作、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提升“四大检察”履职合力,维护公平正义。
《决定》强调检察机关应当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决定》要求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配合和协调,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等方式,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有关单位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情况进行监督,形成监督制约、支持配合的新格局。
此外,《决定》还强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配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聚众围攻等方式干扰、阻碍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决定》的制定,是为了确保《乳源瑶族自治县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体现了人大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检察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既能推动检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又能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在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全面充分履职,发挥合力监督的效能,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同时,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取终本清仓执行专项行动、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和珠江重要支流流域水环境治理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等重点工作作为专项监督,推动检察机关精准聚焦民生关切,凝聚更强法治合力,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乳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法治乳源”“绿美乳源”建设。
来源:乳源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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