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有限空间事故,2死1伤! 法人被追刑责

江门应急管理 2025-05-29 19:20

2025年2月28日17时许,鹤山市双合镇**养殖场粪污环保整改工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有限空间作业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00.6万元

3月3日,江门市安委办宣布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

日前,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鹤山市双合镇“2·28”一般中毒事故是一起因违章作业引发、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2月28日17时许,江门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施工作业人员麦*池、麦*明在鹤山市双合镇某养殖场粪污环保整改工程施工工地作业,将排污泵(下图左)安装到沼液罐(下图右)内(属于有限空间作业)。

在作业过程中,麦*明因吸入沼液罐内的有毒有害气体失去意识,从沼液罐上方的圆形罐口坠入罐内,麦*池看到后,立即跳入罐内施救,因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很快失去意识晕倒在罐内。

麦*仔刚好走到施工工地查看施工情况,看到有人坠入沼液罐,马上冲过去救人,但因吸入有毒有害气体,晕倒在沼液罐旁,恢复意识后,到养殖场生活区向麦*爱(麦*仔的妻子)、黄*同(养殖场工人)呼救,黄*同立即联系报警。黄*同带上砍柴刀从生活区赶赴事发现场,用砍柴刀劈开沼液罐,将麦*明、麦*池从罐内救出。医护人员抵达现场后,确认麦*明、麦*池已无生命体征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1.违章作业。江门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施工作业人员麦*池、麦*明违反畜禽粪污处理有限空间作业规范,作业前,未做好物资储备、人员培训、作业方案、安全交底等准备工作;作业中,未做好通风换气、气体检测、安全防护、现场监护等工作。导致麦*明吸入沼液罐内积聚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坠入沼液罐内中毒致死。

2.盲目施救。麦*明中毒坠入沼液罐内后,麦*池、麦*仔在没有采取机械通风方式对沼液罐内持续强制通风,没有确保自身安全,没有佩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具的情况下,先后盲目施救,扩大伤亡结果。

事故现场沼液罐

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洪*刚,江门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涉嫌触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鹤山市公安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江门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涉事工程承包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鹤山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鹤山市双合镇**养殖场,作为涉事工程发包方,对工程包而不管,未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对工程承包单位江门市嘉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建议由鹤山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已移交鹤山市纪委监委跟进处理。

(四)其他处理建议

建议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双合镇人民政府,向鹤山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并下载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日常生活生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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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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