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发布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职教师、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通知,明确各地各校要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职称评审工作,点击文件名即可跳转查看详情。
省内各地2024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陆续开始,“广东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广东教育”抖音号、快手号将第一时间把最新进展告诉大家。同时,为了帮助老师们更好地准备职称评审材料,小媒君将陆续推送相关实用信息。建议老师星标“广东教育传媒”,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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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广州1、广州2、中山、潮州相继印发2024年度职称评审通知(点击地市名查看详情),更多消息可点击#教师资格、职称了解。
最新消息:汕头发布通知,对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职教师、中小学和中学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江门发布通知,对202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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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 头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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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汕头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汕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推荐评审条件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相应规定执行。职称资历年限计算和业绩材料时段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2024年度在南澳县试点高级教师职称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当地专业技术高级结构比例。南澳县高级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试点工作方案另行印发。
对于2024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审核工作,《通知》指出,各地各学校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向一线优秀教师倾斜。各地各学校报送推荐人选中,担任学校(乡村小学、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
2024年度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汕头市高级教师、市直学校一级及以下等级教师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7日;区(县)一级及以下等级教师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由各区(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中职教师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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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汕头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汕头市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在汕头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技术学校)及职业教育教研机构、高等学校举办的中职(含附设中职班)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具备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参与职称评审。
职称资历年限计算按照《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相应规定执行,起算时间为担任本级职称对应职务之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由个人向学校(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2024年度省中职正高级级教师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日;汕头市高级教师及以下等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
中小学和中职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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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汕头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汕头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申报评审范围为在汕头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教育管理部门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职称资历年限计算按照《广东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相应规定执行,起算时间为担任本级职称对应职务之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
根据《通知》,个人向学校(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2024年度省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实验技术人才正高级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6日。汕头市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实验技术人才高级及以下等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
江 门
中职教师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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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江门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申报评审范围包括江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及市、县职业教育教研机构、高等学校举办的中职部(含附设中职班)中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并具备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
根据《通知》,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下称《标准条件》)相应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历年限、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按照《标准条件》规定执行。由企事业单位进入中职学校的人员,中职教育工作年限小于文件规定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年限的,其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年限须不少于其中职教育工作年限。
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对于参加省内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人才“组团式”帮扶,在县域对口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服务或工作 1 年以上的,在晋升高级职称时优先推荐、优先评审。
各县(市、区)中职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整理、审核后统一报送市教育局。江门市直学校及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教师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教育局受理评审、认定申报材料时间截至2025年3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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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江门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申报评审、认定范围为江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技工院校及教育管理部门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广东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相应规定执行。职称资历年限起算时间为从事本级职称对应实验岗位工作起始之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各地可通过“跨校评聘”的方式对实验技术人才进行推荐,推荐人选的接收学校应有空余对应等级实验技术人才岗位,推荐人选通过职称评审后,应在3个月内聘用到接收学校,且3年内不得再调动。
申报人向学校(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实验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整理、审核后统一报送市教育局。江门市直学校(单位)、技工院校实验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江门市教育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25年3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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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佘旭寅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汕头市教育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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