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印发指南,要求15-59岁乡村居民听懂普通话比例达85%以上

南方+  2025-09-30 10:54

据教育部网站29日消息,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乡村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聚焦《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的语言文字工作任务,明确了乡村语言文字工作“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为各地开展乡村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方向和指引。

《指南》包括五个方面重点内容:

一是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包括普通话普及程度高、社会用字规范和加强语言文明教育三方面核心要求。《指南》要求乡村居民(15—59岁)可以听懂普通话的比例达到85%以上,乡村居民(15—59岁)可以用普通话交流的比例达到80%以上,乡村基层干部(55岁及以下)、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普通话。

二是加强乡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要求学校(幼儿园)坚持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和保教用语用字,学前儿童能听会说普通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具有与相应学段相适应的普通话水平,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三是繁荣发展乡村语言文化,包括丰富乡村语言文化活动、改善乡村语言文化环境、加强乡村语言文化人才培养三方面核心要求。

四是助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针对农村电商人员、旅游服务人员、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等青壮年劳动力就业创业需求,开展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开展面向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的语言文字服务,提升乡村居民数字化应用能力。探索“语言文字+X”发展模式,创新“语言文字+X”(X:如农村电子商务、农业手工业、旅游康养、文化创意、农事体验等)模式,发展乡村产业(产品)。

五是提升乡村语言文字工作治理水平,包括强化县(市、区)统筹、发挥村镇主导作用、强化宣传引领三方面核心要求。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负责人表示,当前,全国范围普通话普及率为80.72%,实现了基本普及的历史性目标,但也应该看到,中西部地区的一些青壮年农牧民还无法熟练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东部地区的农村存在语言文化素养需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领域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印发《指南》,有利于提高民族地区和农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全面普及,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实现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夯实语言之基。

南方+记者 王诗堃

编辑 朱丽颖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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