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餐饮行业“诚信价格”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出若收取服务费、茶位费等附加费用,需在消费者点餐前明确告知并公示收费标准。
茶位费源于广东早茶文化,最初是茶楼为覆盖场地、茶具、服务等成本而收取的费用,与“一盅两件”的传统饮茶习惯相伴相生。然而,随着餐饮业态多样化,茶位费逐渐从茶楼扩展至火锅店、快餐店、大排档等各类餐饮场所,演变为不论是否饮用茶水、均按人头收取的普遍性费用。
近年来,消费者对茶位费的不满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收费不透明,结账时才知晓被收取费用;二是强制收取,不论是否喝茶、是否实际使用餐具,都被统一收取茶位费,涉嫌“霸王条款”;三是收费标准不一,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缺乏统一规范。
针对茶位费的争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茶位费不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而是属于市场调节价,由餐饮业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餐饮业经营者须尽到明码标价和提前告知两大义务。
记者了解到,尽管目前尚无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收取茶位费,但地方立法已在积极探索规范路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将“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列为预备项目,并通过问卷调查广泛征集公众对茶位费的意见。随后发布的《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广州早茶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清晰方式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明码标价,并提供多种茶饮供消费者选择。
此次《广东省餐饮行业“诚信价格”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对茶位费等附加费的规范,从早茶行业拓展至全省餐饮行业,并进一步强化了“事前告知、明码标价”的核心要求,为全省餐饮行业茶位费规范提供了统一指引。
据悉,该份意见稿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规定起草,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4日。同期公开征求意见的还包括《广东省商品零售行业“诚信价格”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和《广东省住宿业“诚信价格”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经营者遵守相关领域行为规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采写:南方农村报记者 欧晓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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