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评论员:对违规吃喝问题明标准划红线

南方评论 2025-06-24 07:07

文 | 南方日报评论员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正在开展,全党上下针对违规吃喝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从严查处,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文明确“要区分正常餐饮消费与违规吃喝”,“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也列举了党员干部去不得的20种饭局。明标准、划红线,有助于精准用力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坚决刹住“舌尖上的腐败”。

违规吃喝不是简单的一顿饭、一杯酒的问题,体现的是党性宗旨,折射的是纪律作风,事关群众对党的信任信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们认为习以为常的一些作风问题,往往就是对党的公信力、党的形象带来致命破坏的问题。作风问题绝不是小事,一旦成风,危害巨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发力反“四风”,违规吃喝问题得到有力遏制。同时也要看到,违规吃喝具有较强的顽固性、反复性,且往往由风及腐、风腐交织,是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的“导火索”。此次学习教育把集中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对顶风违规吃喝的人和事依规依纪严查快办,就是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清醒认识违规吃喝的政治危害,守住心、管住嘴,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成为日常自觉。

然而,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个别地区和人员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决心和意志的认识不清醒,对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存在理解偏差、反应过度等现象。比如,有的地方将党的纪律要求进行扩大化解读,把正常的公务接待与私人聚餐也纳入整治范畴,要求公职人员24小时禁酒、聚餐控制在三人以内、餐费必须AA。一些党员干部怕惹火烧身,也选择明哲保身,有的消极应付,对公务接待虚与委蛇;有的畏首畏尾,对朋友避而不见……党员干部也有正常私人交往的权利,正当的人情往来、家人小聚等属于社会交往的合理范畴。层层加码的做法,不仅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初衷,也影响正常工作生活。对此,必须进一步厘清概念,划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社交生活与行使公权力的边界。

所谓违规吃喝,主要是指违反规定接受、提供宴请,其中包括违规提供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公款宴请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以及违反规定组织、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等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了若干情形,包括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认定违规吃喝的关键点,在于弄清参与吃喝的人员关系、吃喝的地点性质和吃喝的钱款来源。这就意味着,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政治清醒,在参加各类聚餐前,对谁出钱、与谁吃、在哪吃、吃什么、怎么吃等信息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情形,务必尽到辨别责任和义务,不能参与的饭局坚决不去。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如何认定违规吃喝问题,需要坚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强化精准思维,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方面,各级党组织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一体推进学查改,对违规吃喝问题动真格、抓现行、抓典型、抓通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同“小事小节论”“影响发展论”“行业特殊论”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在思想上筑起坚固防线,不被歪风邪气所动摇。另一方面,应从接待标准、费用来源、参与人员关系、用餐场合及目的等方面综合判断,精准区分违规吃喝和正常餐饮,保障合规的公务接待、工作餐叙,尊重亲友间的正常人情往来,避免干扰正常餐饮活动。

刹住违规吃喝歪风,最终目标是涵养清正风气,让党员干部从酒桌饭局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把更多心思放到服务群众上。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在长期的思想淬炼和实践锻炼中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优良作风为全党全社会作出表率。

中央明确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认定标准

编辑 张鹏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手机扫码打开本网页
扫码下载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