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潮州古城旅游遇到纠纷怎么办?这个巡回法庭巧解“旅”愁

作者 董志豪 2025-05-19 19:55

5月19日是中国旅游日。南方+潮州频道获悉,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古城旅游巡回法庭积极探索的“司法+旅游”服务模式,成为当地文旅市场的一大亮点。自去年10月设立以来,该法庭推动司法服务下沉镇街,有效化解多起旅游消费纠纷,为游客和商家构建起高效、公平的纠纷解决渠道。

“法官同志,孩子突发高烧住院,我们实在来不了,商家却要扣全款……”今年“五一”假期前夕,游客林先生遭遇退订难题:原计划5月2日入住潮州古城某民宿的他,因儿子突发高烧需紧急退订,却被商家扣除全额房款。在双方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林先生通过12315平台投诉,要求全额退款。

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湘桥法院迅速启动“1+6+N”联动机制,针对林先生身处外地的特殊情况,采用“线上+线下”调解模式。调解初期,双方分歧显著。林先生认为“突发疾病提前退订应获谅解”,商家则称“临时退订导致房间滞销,损失需弥补”。

法官团队援引《民法典》展开双向释法,向林先生指出,入住前一日退订构成合同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向商家明确,未约定违约金却扣除全款超出合理范畴,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

最终,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林先生承担20%住宿费作为违约金,商家退还剩余80%房款。市场监管部门同步督促商家规范合同条款,禁止“一经预订不予退款”等霸王条款。

“五一”假期,另一起因旅拍服务引发的纠纷同样考验司法智慧。游客王女士为孩子订购古城内某旅拍店“二对一跟拍一小时套餐”,实际拍摄时仅一名摄影师服务且时长不足。王女士投诉要求全额退款,商家则以“已提供精修照片”为由拒绝。

古城旅游巡回法庭法官组织“面对面”调解,向双方释明《民法典》相关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需承担赔偿责任。”法官对店主讲明情理,即便交付照片,服务人员不足、时长缩水仍属违约;对王女士则建议兼顾商家实际困难,合理主张赔偿。经多轮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旅拍店退还50%服务费用。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对店主进行规范经营教育。

两起纠纷的妥善解决,是湘桥区探索“行政监管+司法调解”联动机制的生动实践。湘桥法院表示,将持续发挥古城旅游巡回法庭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化“司法+旅游”服务内涵,让法治成为潮州古城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底色。

撰文:董志豪

通讯员 苏洁杭 苏旋

编辑 余丹萍
校对 黄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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