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啊,我是一只穿山甲。凭着一身‘铠甲’,我们已经存在至少4000万年了。但如今,个别人误以为我们的鳞甲有神奇的‘药效’,他们用铁器狠敲我,用火燎烤我,夹着我的尾巴把我塞进笼子,想方设法将我端上餐桌。在他们的猎杀下,我们距离野外灭绝仅一步之遥。”
“我是野生金线莲,独特的金丝和一定的药用价值让我总被一些人‘觊觎’。由于数量越来越稀少,我已经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所以在网上我还有一个名号“牢底坐穿草”。如果在野外看到我,可千万不要带走我噢!”
今年3月3日是第十二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当天,博罗县法院公布一宗近日审结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案件。
数月前,古某(化名)在龙门县某山先后猎捕3只穿山甲,出售获利2万余元。又在明确知晓金线莲的药用价值,且通过社交媒体了解到金线莲是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的情况下,在博罗县某矿场附近采挖24株金线莲并晒干,打算泡水喝以缓解咳嗽、气喘。破案后,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查获野生金线莲一袋,依法予以没收。
博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古某非法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3只,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采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金线莲24株,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属情节严重。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且案发后已退缴全部获利赃款,依法可对其从轻从宽处罚。综合考量后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使用中草药煲汤、煲凉茶是不少广东居民的生活习惯,但路边的“野花野草”不可乱采,当心触犯法律。此外,许多关于“野味”可壮体补身的说法并无科学依据,比如穿山甲鳞甲的主要成分是β-角蛋白,与毛发、指甲无异。
非法捕猎采伐、运输买卖、杀害食用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构成犯罪的,都将面临牢狱之灾。野生动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法院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万物和谐共生,共同推进绿美惠州生态建设。
南方+记者 卢慧
通讯员 温芷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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