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在信息化的时代
随处可见的摄像头和监控设备
已经成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公共场所和一些特定的场合之下
安装监控设备
确实能够提高安全水平
但是在私人领域内
隐私权应当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
深圳就有两租客因为
“合租房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
一事闹上法庭
从外地来深圳工作的李某和孙某合租某复式公寓,李某居住在公寓一楼,孙某居住在公寓二楼,而公寓的厨房、客厅和鞋柜等公共区域位于公寓一楼,随后双方因琐事逐渐产生了矛盾。
李某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及财产安全,先后两次在客厅、入户鞋柜安装了摄像头。安装的摄像头可以拍摄到公寓大门、楼梯、李某房间门口及部分客厅区域。此外摄像头还具备人像自动追踪功能,可以实现180度旋转,存储7天内的监控视频。
孙某认为李某此举侵犯了她的隐私权,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当事人在合租房的公共区域内的活动信息是否属于隐私,以及被告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
私密空间既包括个人空间,也包括合法支配的特殊公共空间。合租房内的公共区域具备活动人员特定性、环境封闭性、行为活动私密性等特点,属于“相对私密空间”。
法官认为,结合本案情况来看,房屋为复式结构,客厅等公共区域为当事人出入必经之路,孙某在合租房公共区域内的活动信息应当属于隐私。另外,涉案摄像头能够实时监控并捕捉到孙某在合租房内公共区域的活动画面及行动轨迹,并存储相关监控视频,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
综合本案相关证据,法院最后认定李某未经孙某同意,在合租房内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的行为,侵犯了孙某的隐私权,因此判决李某删除案涉摄像头录制的出现孙某影像的相关视频,并进行书面道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除了在合租房内安装监控
还有一些邻居为了安全
在自家门口私自安装摄像头
那么
这是否也是对其他住户隐私权的
一种侵犯呢?
邓叶行健 律师
这需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如果安装摄像头仅拍摄自家门口范围,未涉及他人私密空间、活动和信息的,也没有对他人私人生活安宁造成侵扰的,一般不会构成侵权。比如,摄像头仅拍摄到自家门内及门外非公共的区域。
如果摄像头的拍摄范围超出了合理的限度,比如能拍摄到邻居家门口、窗户等私密空间,记录了邻居的出入时间、访客情况等私密的活动,或者拍摄到公共走道,能知晓邻居的行踪轨迹等私密的信息。这样拍摄范围就可能会侵犯到邻居的隐私权了。
此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安装者将摄像头拍摄涉及到他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传播和泄露,即使拍摄范围合理,也可能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随着大家对于隐私权保护的意识
越来越高
也恰好给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2024年5月以来,张某与李某行等人合作,并与掌握偷拍摄像头相关信息的不法人员相勾连,提前将不法人员提供的偷拍摄像头MAC地址信息录入“防偷拍检测仪器”后台数据库,随后再前往相应宾馆、酒店,演绎摆拍所谓“检测发现偷拍摄像头”的视频发到网上,对产品进行虚假广告宣传。
初步查明,2023年9月以来,上述人员以此非法牟利达数百万元。目前,张某等35人因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虚假广告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个案件里具体哪些行为
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
律师解说
这些团伙成员提前在宾馆、酒店房间等场所非法安装了偷拍摄像头,已经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规定,对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通过摆拍“检测发现偷拍摄像头”的视频在网上宣传,对“防偷拍检测仪器”进行虚假宣传,则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涉嫌虚假广告罪的规定。
另外,经过检测,他们销售的“防偷拍检测仪器”技术性能低劣,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这就涉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在互联网上,我们会发现所谓的“打击偷拍的英雄”,实际上可能就是“互联网诈骗犯”!所以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
隐私权
一个我们总在说
但是又特别容易被忽视的权利
不只是被偷拍
你的一次不经意的签名
一个不小心的答复
都有可能泄露了自己的隐私
如何维护我们的隐私权?
敬请锁定明晚(2月12日)约七点
深圳都市频道《第一现场》播出的
《法说平安》2025年第7期
《合租房内安装摄像头
涉及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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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晚即可同步观看
明晚(2月12日)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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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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