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诺与合同条款不一致,定金怎么退?|惠州消费维权典型案例③

作者 张峰 2025-03-14 09:04

案例名称:

装修合同起争议 消委助力退定金

处置单位: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案情简介

2024年3月,林先生与某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交付了3万元定金。因公司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和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林先生在签字前未认真查看合同,从而认为该公司存在欺骗诱导客户消费的行为,遂向市消委会投诉,要求退回3万元定金。

二、调解过程和结果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该公司联系核实。经了解,业务员沟通时只说公司优势和优惠,没告知享受赠送优惠需达条件。林先生要求解约,商家称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商家应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消费者知情权。经协调,装饰公司扣5000元服务费,退2.5万元,双方解约。

三、案例点评

该案例提醒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合同是保证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内容。不能一味相信广告宣传、微信聊天或口头承诺等,在确认合同、协议内容和自身需求一致才签字,避免在合同生效后产生纠纷。同时,也告诫商家在经营中,应当守法诚信,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客观、真实地告诉消费者其所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况。

南方+记者 张峰

来源:惠州市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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