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猥亵继女案二审被告获刑8年,受害人母亲:官司落幕不是伤痛终点

长三角观察 2025-12-30 21:12

12月30日,南方+记者从“民警刘某涛猥亵继女案”受害人母亲李女士处了解到,该案于12月26日二审开庭,并当庭宣判,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原判,刘某涛因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这场官司的落幕,并不是我们伤痛的终点。”李女士告诉南方+记者,案件已结束,貌似可以告一段落,但实际上刘某涛带给她们母女的创伤,还在无声地蔓延。她和女儿常常在沉默中对望,看着女儿惶恐的眼神,她的心中常常充满自责和愤怒。

据此前报道,刘某涛此前是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一名民警,李女士与刘某涛为再婚夫妇,在二人同居及登记结婚后,刘某涛曾多次猥亵其女儿黄某某,还以杀害母女二人相威胁,阻止黄某某告发。

2023年底,李女士与女儿鼓起勇气报警,2024年1月底,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该案立案调查,同年3月对刘某涛刑事拘留。

2024年3月,经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刘某涛执行逮捕。2025年8月,该案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宣判,刘某涛一审获刑8年。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刘某涛多次对被害人(未满14周岁)实施猥亵行为;2015年8月16日、2018年11月中旬某日、2021年3月某日,刘某涛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

李女士表示,女儿如今仍会时常闪现被猥亵时的恐惧感,但情况已比以前好转,正努力调节自身状态,她本人已经投身于防侵害公益事业,今后将尽力去帮助他人。

南方+记者 朱红鲜 张晋

编辑 李静娴
校对 裴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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