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纸调解协议从法庭延伸到车间,当曾经的对手变为协同履约的伙伴,司法所追求的“案结事了”便有了最具温度的注脚。近日,开平法院水口法庭就经历了这样一幕:在法官主持下达成和解的双方当事人,不仅主动履行义务,还诚意邀请法官深入厂区,为这场纠纷画上了一个充满信任的句号。

法官到厂房确认调解协议的落实。受访者 供图
据悉,原告某加工厂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加工业务;被告某卫浴厂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涵盖卫浴产品加工、销售。自2024年初起,双方基于行业关联签订加工合同。后期因双方产生争议,被告拖欠部分加工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遂将卫浴厂诉至开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加工款及逾期利息。
收到应诉材料后,被告某卫浴厂不认可原告诉请的欠款金额,随即提起反诉,并表示在双方合作期间,其委托某加工厂加工的一批卫浴金属配件在加工过程中不慎遗失,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经核算该批遗失货物价值两万余元,据此要求加工厂承担货物遗失的赔偿责任。
一时间,双方就加工款的欠款金额、货物遗失的责任归属及赔偿数额争执不下,矛盾尖锐,原本的合作伙伴对簿公堂。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李章平第一时间梳理案卷材料,仔细核查双方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凭证、加工订单、货物交付单据等证据,并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深入了解案件细节。李章平发现,双方此前曾有较长时间的良好合作基础,认为调解或许是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最优路径。

法官与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受访者 供图
庭审中,李章平先组织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随后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展开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针对加工款欠款金额的争议,逐一核对双方提交的对账明细和付款凭证,将每一笔交易的金额、时间、支付方式都梳理清楚,最终确认被告实际拖欠原告的加工款具体金额,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原告作为加工方,负有妥善保管加工货物的义务,货物在其加工期间遗失,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被告作为委托方,也应积极配合核对货物情况,双方应秉持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赔偿数额。”对于货物遗失的赔偿问题,李章平结合加工合同的履行流程、双方的合同义务,以及货物遗失时的实际情况,向双方明晰法理,厘清责任边界。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受访者 供图
在法官的释法说理和耐心引导下,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平复。李章平抓住有利时机,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寻求解决纠纷的共识。经过多轮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加工款与货物遗失赔偿款相互抵消,由卫浴厂支付加工款,由加工厂退还包装材料,双方纠纷“一揽子”化解。
而协议达成并非案件的终点,承办团队持续关注着后续的履行动态,定期与双方沟通,了解协议的履行进展,确保调解协议能够落到实处,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令人欣慰的是,在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前,双方向承办法官发来邀请:“法官,我们想请您到我们厂里来看看,给我们做个履行的见证。”这份真诚的邀请,不仅是对法官工作的最大认可,更是双方关系破镜重圆的鲜明信号。
随后,承办法官应邀前往卫浴厂的车间,在现场,双方当事人友好交流,相互配合完成了包装材料清点退还、剩余款项的支付等履行事宜。曾经对簿公堂的双方,如今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探讨产品加工工艺的优化方向,甚至还初步达成了后续继续合作的意向。法官的此次赴约,见证的不仅是纸面调解协议的顺利履行,双方互信关系的重建、合作情谊的再续,更是调解工作成效的生动体现。
本次从“圆满调解”到“诚意见证”的全过程,是法庭深化前端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今年以来,水口法庭累计审结涉水暖卫浴企业共118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61件,调撤率达51.7%。接下来,水口法庭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将调解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努力让每一份调解协议都能自觉履行,让每一次纠纷化解都成为促进社会和谐、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力量。
南方+记者 申红洲
通讯员 周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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