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被告人周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霞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惠泽出庭支持公诉。霞山区各单位公职人员以及粤海水务、综合保税区、湛江港集团职工等70余名人员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逻辑清晰,准确把握庭审节奏,法庭调查环节围绕被告人犯罪事实及法律定性,详细分组举证,有针对性地对被告人开展讯问,向法庭清晰呈现了被告人犯罪事实,揭露了被告人突破自我的“底线”,最终步入犯罪深渊的全过程;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质证和辩护意见,立足于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了逐一回应,做到有理有据、指控有力。同时,公诉人当庭开展警示教育,结合被告人的工作履历和犯罪事实,深刻剖析被告人犯罪原因,充分阐释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是最生动、鲜活的警示教育课。下一步,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用好庭审“活教材”,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贡献检察力量。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