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3万元!
珠海住房“以旧换新”
专项补贴来了!
线上就能申请!
5月23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住房“以旧换新”专项补贴申报指引(以下简称“申报指引”)。
珠海市住房以旧换新专项补贴申领小程序已经上线,内有相关填报指引,相关资料通过拍照上传即可。主要包括新房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明、旧房过户时间和不动产权证、个人银行账户和身份信息等。
市住建局提醒:购房人及时关注平台后续提示信息,并根据提示信息进一步补充材料或订正信息。补贴申请经平台审核通过后,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卡账户。
购房人如何申请
住房“以旧换新”专项补贴?
一起往下看!
01
申报时间和补贴范围
“申报指引”是根据《关于珠海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珠建〔2025〕83号)要求,加快推进实施我市住房“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有效释放存量改善性需求,满足新增刚性需求。“申报指引”实施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5日。
赵梓/摄
赵梓/摄
在实施时间内,对个人购买珠海市域范围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除外)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此期间内出售珠海市域范围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除外)原有家庭住房,按换购新房网签价格1%,最高不超过3万元给予住房“以旧换新”专项补贴。
买新房和卖旧房不限先后顺序,专项补贴按“卖一买一”进行申领。本指引中提及的新房不包括保障房、人才房、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也不包括法拍房。
02
申报流程
(一)登录平台。申请住房“以旧换新”专项补贴的购房人,应在实施时间内,通过登录珠海市住房以旧换新专项补贴申领小程序申请住房“以旧换新”补贴。
(二)填报信息。根据平台提示,填报以下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
2.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卡必须为中国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并且是在有效期内的一类卡账户,请与开户银行核实账户类型,并确认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3.新房为预售商品住房的,提供预告登记证明(预告登记证明的日期应在实施时间内);
4.新房为现售商品住房的,提供新房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的日期应在实施时间内);
5.出售原有家庭住房的,提供原家庭住房房产证号和过户时间(过户日期应在实施时间内);
6.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和原有家庭住房产权人不一致的,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含户口簿、结婚证等),亲属关系包含购房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7.受理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申报材料均需拍照上传至补贴申领小程序。
(三)平台审核。购房人及时关注平台后续提示信息,并根据提示信息进一步补充材料或订正信息。该补贴申请经平台审核通过后,待财政资金下达后一次性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卡账户。
咨询电话
(一)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咨询电话:
0756—3268295
(二)各区住建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香洲区:0756—2635956
金湾区:0756—7263107
斗门区:0756—2782544
高新区:0756—3626651
经济技术开发区:0756—7619979
保税区:0756—2126602
万山区:0756—6338121
(三)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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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珠海发布 陈颖
编辑/陈淑娴
责任编辑/田海
三审/常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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