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官网今日(6月26日)正式发布《广州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当中明确,对外卖、快递等7类民生服务行业发放电动自行车专用号牌,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本市外卖等即时配送;瓶装燃气;邮政、快递、报刊投递;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医疗卫生、环卫清洁;消防救援、治安规范;其他民生服务行业等7类民生服务,核发电动自行车专用号牌。
符合相关规定的民生服务行业单位,需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
《办法》施行前,已登记并悬挂蓝底白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换领黄底黑字专用号牌。到期未换领的,视为未悬挂专用号牌。
白底黑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改用于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取得专用号牌。
驾驶用于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专用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停止用于民生服务行业的,其所有人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南方+记者 汪棹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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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胡冰
校对 符如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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