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尾海事局联合交通运输、渔政、海警等多部门联合查获一宗利用游艇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性海钓活动的违法行为,经多部门联合调查认定,依法对该游艇未经许可擅自经营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这是汕尾海事局进一步深化辖区跨部门联合执法中查获的首艘利用游艇非法从事经营行为的案件,也是利用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治共享信息通报手段联合打击非法从事涉海活动的首宗行政处罚案件。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抵制海上安全事故发生,汕尾海事局联合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汕尾市公安局、汕尾市农业农村局、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汕尾海警局、汕尾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等单位共同印发《汕尾市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涉海活动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从事涉海活动专项行动。
该通告发布后,汕尾海事局积极强化信息共享、协同共治,以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治共享串联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涉海活动,对辖区存在证书不全、航区不符等问题的3艘游艇禁止其航行作业;依法查处游艇违法行为2宗,罚款金额25600元。
下一步,汕尾海事局将持续扩大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影响力,积极联合海警、海洋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涉海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船舶非法从事涉海活动,持续强化以案释法宣传力度,切实引导相对人“知法于心、守法于行”,从源头预防风险,持续筑牢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防线。
南方+记者 彭骏 南小渭
通讯员 吕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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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羊建溶
校对 杨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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