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亿建了6座仿古驿站,这是“政绩”吗?|党纪课堂②
某市一书记新官上任,为了早出政绩、快出显绩,没有经过调研论证,就花费了2个多亿,打造了6座仿古驿站。
然而,驿站建成后不久,就处于荒废失管状态。办案人员去现场取证时,发现大多数驿站已经荒草丛生。
纪检监察机关曾明确指出,一些领导干部醉心于“作秀”而不是“做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
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属于形式主义的典型表现,本质上是错误政绩观支配下的急功近利和贪图虚名,必然带来极大的资源浪费、发展机遇浪费,透支一个地区、领域的长远健康发展,严重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从根本上背离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要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遇冷,“民生工程”才能回温。因此,领导干部在决策用权时要心存敬畏,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说不。
【条例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十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文案:南方+记者 尚黎阳
出镜:南方+见习记者 李乾
摄像:南方+记者 张冠军
剪辑:南方+记者 金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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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邓素凡
校对 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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