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政商关系亲清不分,有的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的以权谋私、大肆捞取“好处费”。
通报指出,这些典型案例暴露出韶关市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党性原则缺失、纪法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干扰了公平竞争秩序,破坏了亲清政商关系,损害了韶关市营商环境,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严肃查处这些问题,充分体现了市委、市纪委监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具体案例如下:
一、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伍文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人员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等问题。2007年至2022年,伍文任始兴县副县长、曲江区区长、韶关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人员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以及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帮助亲属推销产品的问题,其行为干扰和破坏了正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我市营商环境。伍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韶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胡列峰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人员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问题。2019年至2023年,胡列峰任市水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人员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其行为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我市营商环境。胡列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李明华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人员在工程承揽、项目协调等方面谋取利益等问题。2012年至2021年,李明华任乳源瑶族自治县副县长、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人员在工程承揽、项目协调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以及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出借资金并获取大额回报的问题,其行为破坏了企业经营环境,严重损害了我市营商环境。李明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韶关市南雄公路事务中心原党总支书记、主任张福明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人员在工程承揽、项目协调等方面谋取利益问题。1999年至2023年,张福明任南雄市公路局局长、韶关市公路局养护管理科科长、韶关市南雄公路事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人员在工程承揽、项目协调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以及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其行为妨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我市营商环境。张福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五、乐昌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世军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人员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问题。2016年至2022年,陈世军任乐昌市住建局(乐昌市住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和乐昌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人员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以及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其行为损害了亲清政商关系,严重破坏了我市营商环境。陈世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南方+记者 范永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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