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学校录取标准如下。
第一层次
市一中面向全市招生的名额分配不低于录取最低资格要求643分,未完成计划转入后续层次招生。
第二层次
9所高中学校面向区内招生的名额分配不低于录取最低资格要求643分,未完成计划转入后续层次招生。
第一批第一、二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附:第一批第一、二层次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录取标准
第三层次
市一中等10所学校普通生(含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不低于录取最低资格要求643分,并按学校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控制分数线下以5分为一段依次降分投档,剩余计划转入后续层次招生。
第一批第三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第四层次
面向全市招生(含面向区内)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含民办学校公费生),按学校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投档控制分数线(不含艺术生),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控制分数线下以5分为一段依次降分投档,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第一批第四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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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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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晖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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