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百万,还变着花样逃避执行?获刑!

作者 潘俊宇 2025-06-07 11:49

欠钱不还,还花式逃避执行?近日,韶关浈江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据了解,2021年浈江法院判决郑某某应归还借款330万元及利息给原告姜某某。民事判决生效后,郑某某却并未如期履行法定义务。原告无奈向浈江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采取网络查控、实地调查等措施,先后对郑某某的相关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变卖。然而上述可供执行的财产远低于郑某某应履行的数百万债务,法院依法对郑某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直到2024年,郑某某花样逃避执行的手段终于败露……

2021年至2024年期间,郑某某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炒作虚拟货币,其使用名下银行账户先后收取6万余元资金并转移到其本人使用的他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其间,郑某某在收到他人还款后,仅将其中5000元归还姜某某,剩余16万余元均用于个人消费。在某公司工作期间,为了逃避法院执行,以现金方式收取工资3万元。2024年10月9日,被告人郑某某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被浈江法院决定司法拘留十日。同年12月,法院对被执行人郑某某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25年3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浈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郑某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郑某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生效法律文书是必须遵守的法律红线,履行义务是不可逃避的责任。花样逃避执行,“失信人”恐变“阶下囚”!

南方+记者 潘俊宇

通讯员 戴书怡 韩翠花

编辑 杨韬
校对 肖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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