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的女人何时无须当“忍者”?

广东工会 2025-08-06 09:45

近期,“痛经假”因为脱口秀演员王越的一个段子冲上热搜榜。“那种痛可能男生不太能懂,就像你上学的时候,几个人端着你的腿去撞树……”话音刚落,全场爆笑,但笑中带泪——经历过的女性都知道,此言不虚。

第一财经商业数据中心等机构联合发布的《2021中国女性健康白皮书》显示,经期问题是女性面临的首要健康问题,有近六成女性经历过轻度痛经,一成的女性则受重度痛经困扰。由于在绝经之前都有可能痛经,这一年龄阶段跨越了她们职场生涯的大半个时期,网络上也时常可见女网友讲述痛经与上班的那些事儿。

有媒体整理出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历来出台的一系列与女性劳动者月经期休假相关的法规政策。网友们却普遍反映“不知有假”“有假难休”等。

痛经及月经期相关不适症状如何界定?“痛经假”具体指什么?落实情况怎么样?这些法规政策有没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领域专家、企业负责人及劳动者,试图由此探寻保障女职工健康权益的可能路径。

何为痛经?

症状不一,迟迟不就医或引发严重后果

要了解“痛经假”该不该放、怎么放,可以先从医疗层面认识这一生理现象甚至疾病。

“痛经是妇科常见病,主要发生在经前或者经期头1~2天。”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副主任医师吕霄介绍,月经期人体释放大量前列腺素,引发子宫平滑肌剧烈收缩及血管痉挛,进而导致痛经。

经期症状远不止下腹部疼痛这一种。从子宫收缩出发,疼痛往往蔓延至腰骶背部及大腿,并可能伴有乳房胀痛、头晕头痛、倦怠乏力、焦躁烦闷感,严重时会腹泻腹胀、恶心呕吐甚至晕厥。

然而,对痛经程度的判定无法依据化验等检查项目,而是靠患者的主观感受。吕霄介绍,目前临床上主要运用VAS疼痛评分量表,由患者自评,通常轻症1~3级,中度疼痛4~6级,重症时可达7~10级——此时,痛感比受棍棒暴揍还要难以忍受。

吕霄甚至遇到过痛得太厉害的患者,不得不坐轮椅被推入诊室。但即便是这种情况,医学层面也无法给出统一且明确的休息时间标准,因此她会在诊疗单上具体描述患者的症状、疼痛级别,并通过进一步检查作出诊疗建议,供患者及其就职单位参考。

吕霄表示,痛经病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前者从月经初潮后不久出现,不伴有生殖系统的器质性病变,后者则与生殖道的畸形、子宫内膜异位症、盆腔炎、子宫肌瘤等器质性病变密切相关,初潮后数年才发生,更应引起重视。“还有些时候,痛经突然而至,或症状加重,和患者那段时间的不良作息及饮食、精神压力大、剧烈运动或重体力劳动、受凉等都有关系。”吕霄说。

对于规律性痛经的患者,提早几小时服用止痛药预防、做好保暖、日常调理都是“必修课程”。但假设痛经特别顽固,以上方法都不奏效,吕霄建议患者及时就医,查明是否有器质性病变,以便及早治疗,“若耽搁治疗,有可能导致不孕不育,或引发并发症,危害生命安全。”

无奈的是,由于种种原因,诊治延迟是常态。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妇产科原副主任医师徐冰在著作《她的荆棘:从痛经到子宫内膜异位症》里提及,一项覆盖10个国家1418名患者的研究表明,确诊痛经病因平均在疾病发生后的6.7年。

有假难休?

“痛经假”有规可依,但面临落地困境

临近清晨,阵阵钝痛从小腹出发,锤击着小李的五脏六腑,痛得她直冒冷汗。她知道“好朋友”如期而至了,于是通过OA系统向所在单位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源股份”)的上级领导申请休“生理假”。两小时后,申请通过,小李继续在家休息。

“公司每月为女职工提供一天生理假,工资照发,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事后补假。”视源股份工会主席陈晶晶说,推行该假期的过程很顺利,公司还为女性提供了“孕妇餐厅”“爱心妈妈小屋”等福利。该企业对女职工的这份细致关怀,入选2024年第三批全国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

然而,为女员工提供生理假在当下还很难成为大多数企业“抄作业”的模板,也不是每位女职工都如此幸运。

去年踏入职场的苏苏,起先的几个月每次因痛经请假都得不到批准,只好强忍着上班。“其他同事带父母看病、接小孩都能轻易请假,唯独我不行。”后来,每当痛经初见端倪,她只能选择请事假回家。

在聚集了2万多名成员的豆瓣小组“痛经的女人是忍者”,像苏苏这样难请假的女生还有很多。当痛经来临,她们担忧“领导不批”“被认为偷懒”,或是“错过重要项目”“影响工作进度”,大多女生表示“忍忍就过去了”。

追溯“痛经假”的历史,抗战时期提倡“不分男女齐上阵”,女性劳动者月经期间如有需要可例行请假,“例假”一词便与此相关。这项权利的出现,彰显出女性参与劳动的权责获得认可。现实却是:许多女生不知道,对女职工这一权益的行政规章保护早已施行。自1993年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联合发布《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提及“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以来,“痛经假”被进一步书写在各地政府规章中,全国至今已有20个省(市、自治区)明确女职工经期休假权益。

其中,有些地方的“痛经假”需女职工出示医疗机构证明,还有些地方的“痛经假”对女性的工作内容有一定要求。比如广东,2017年2月起实施的《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八条规定:“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关于“痛经假”,关于女性权益,关于劳动与休息、权利与义务如何达到更好的平衡,社会各界仍在努力探讨。幸运的是,这些日常而深重的话题如今已被摆上台面,越来越多女职工看清了自己的诉求,也正逐渐被看见。

“各级工会均有权在企业推动落实上述规定,并监督企业关于女职工权益保护政策的落地执行情况。”广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满玉表示,国有企业的落实情况通常较好,但由于行政规章约束力相对较小,民营企业的情况不一定乐观。截至2023年底,民企就业人数达3.95亿,占城镇就业人口的84%,“痛经假”的普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广东一家能源类企业负责人表示,建议从法律层面确立“痛经假”,规定休假依据、具体的休息时间,“还需要相关资金支持,企业才好落实。否则完全由企业一力承担由此产生的用人成本,在招录女员工时便多了一重顾忌。”该负责人坦言,目前该企业允许女职工痛经时请病假或调休,对绩效带来的损失由个人自负。

杨满玉表达了类似观点:《妇女权益保障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女职工即使在工作中不需长时间站立,如遇痛经需休息,应适用病假。“但‘痛经假’适用病假时,需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提供相应医院证明、病假建议单等。若企业能灵活安排,比如允许调休,对女职工而言更为便利。”

如何破局?

○政策兜底

让女职工权益进一步“被看见”

然而,有的法律专家并不赞成在配套政策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强化相关法规——三孩政策之下,女性就业环境已不易,若“痛经假”再无政策兜底,难免加重隐形的就业歧视。

杨满玉则认为,“痛经假”的相关法规应当继续优化,为女性劳动者打造更友好的就业环境,个中关键在于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关系,纾解用人单位的压力。“‘痛经假’难落地,归根结底是钱的问题。”杨满玉指出,“或许可以拓宽生育保险的用途,用于支付经期休假女性的实际工资。生育保险本就由用人单位负担,如此一来既没有加重其压力,又能提高保险的利用率。”

这个建议和西班牙2022年底通过的一项法案不谋而合:该国为遭受严重痛经的女性提供带薪“痛经假”,福利由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买单”。

“对于女职工面临的痛经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完善保障,另一方面要适度保护,而非过度保护,才是对她们最好的尊重。”杨满玉强调。

○建言献策

让这份“纸面”福利切实落地

实际上,这不是“痛经假”第一次进入大众视野,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女职工月经期是否该休假、怎么休”等问题都会掀起一次讨论热潮。

近年来,各地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也曾为此提出建议。

山西省政协委员陈晨认为,要加强对“痛经假”政策的宣传、普及和推广,并将“月经期偏头痛”人群纳入“痛经假”范畴;企业应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配合相关政策落实,制定企业内部女职工权益保护细则,合理安排工作,简化请假流程;妇联、工会等组织可协同考核和监管,比如根据循证医学证据,确定企业年度应休“痛经假”人次,并将其落实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等。

针对更宽泛的经期健康问题,全国人大代表王作英、丽江市政协委员周洪波等建议减免女性卫生用品增值税,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对部分女性群体提供免费月经期卫生用品,以及将女性卫生用品纳入医保,等等。

来源:南方工报

全媒体见习记者: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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