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多次调解化纠纷,蓬江法院助业主圆春日安居梦

作者 董有逸 2026-03-23 09:36

“明法析理倾真情,调解为民树典范!”近日,一面承载着郭阿姨满心感激的锦旗,送到了江门蓬江法院安居法官陈华手中。

自2022年起,郭阿姨家里天花板和墙壁开始漏水,出现了大面积的水渍和霉斑,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她多次寻求楼上业主和住户协商无果后,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3万余元房屋修复费用,希望能早日修好房子,安心入住。

收到案件后,陈华第一时间开展庭前调解,试图厘清案件脉络、化解双方矛盾。可调解之初,各方的分歧便显现出来,保险公司、伍先生与郭阿姨在漏水原因、修复方案、赔偿金额等核心问题上各持己见,始终无法达成共识。

法官上门了解郭阿姨房屋漏水情况。

法官上门了解郭阿姨房屋漏水情况。

业主保险公司表示,该房屋在2024年才通过诉讼收回,而郭阿姨的房子从2022年就开始漏水,漏水问题显然与公司无关;曾经住户伍先生则称,自己早在约10年前就已搬出该房屋,2022年接到社区、派出所关于楼下漏水的反映后,还自费3000元清理了楼顶的树木杂草,已经尽到了相应责任。

面对僵持的局面,郭阿姨提出了司法鉴定申请,希望通过专业机构的鉴定明确责任归属。可陈华法官却及时提醒,此类房屋漏水的司法鉴定,通常需要对漏水原因、关联性及修复方案三项内容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往往会超过房屋实际修复费用。

在初步征询鉴定机构了解到具体费用后,郭阿姨放弃了司法鉴定的想法。

“打官司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关键。”陈华法官建议由郭阿姨、保险公司、伍先生三方共同聘请工程装修专业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勘察漏水情况并制定修复方案,这一提议得到了三方的一致认可。

一场大雨过后,陈华法官认为这是勘察的好时机,于是迅速组织三方及装修专业人员前往。

现场的情况让大家感到揪心,天花板长期被水泡得发胀开裂发黑,部分材质已经脱离掉落下来,漂浮在地板的水面上,墙壁柱子也长满了一片苔藓,墙面水渍还在蔓延。眼前的景象让大家真切感受到了郭阿姨这几年来的不易。

装修师傅对现场进行细致勘察后,决定凿开管道查找漏水根源,管道被凿开的那一刻,堆积其中的大量淤泥成为了关键线索。

经走访,陈华法官了解到整栋楼只有郭阿姨家出现了漏水情况,漏水的症结就此找到。

本以为找到问题根源后,矛盾能顺利化解,可三方依旧各执一词,现场再次陷入争执。郭阿姨认为管道内的淤泥是伍先生在楼顶种花所遗留;伍先生则表示,清理楼顶垃圾是楼栋住户的共同义务,自己不应独自担责;保险公司仍坚持因未实际使用房屋,淤泥问题与自身无关。

面对再次僵持的局面,陈华法官没有急于评判对错,而是先向装修师傅详细了解了房屋的具体修复方案和费用。当得知房屋整体修复费用约2万元后,现场的争吵声渐渐平息,各方的态度也出现了松动。

见此情形,陈华法官趁热打铁,为各方分析利弊:“现在大家有两个选择,一是重新走司法鉴定程序,不仅耗时耗力,还会产生高额的鉴定费用,得不偿失;二是直面问题,协商分担修复费用,早日解决漏水难题,让郭阿姨能尽快回到自己的家里安心居住。”

大家纷纷表示愿意坐下来协商解决。随后,陈华法官耐心倾听每一方的诉求,逐一梳理各方的顾虑,在法律框架内为各方寻找利益平衡点。她向三方明确指出:该房屋位于顶楼且曾因漏水重新装修,保险公司作为房屋所有权人,虽未实际使用房屋,但具有法定的管理义务;伍先生此前在楼顶种花,无法排除花泥枝叶掉进管道造成堵塞的可能性;郭阿姨因房屋漏水长期未居住,未及时打理房屋,也对自身房屋的损失加重存在一定责任,各方对造成房屋当前的局面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逐渐,三方正视到了自身需承担的责任。最终,经过陈华法官先后五次“背靠背”调解,三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伍先生承认无法排除淤泥堵塞与楼顶种花的关联,自愿支付5000元维修费用;保险公司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基于管理义务,同意支付10000元维修费用;剩余的修复费用由郭阿姨自行承担。

“谢谢法官,房子终于可以着手重装了,这个春天我就能住进来。”至此,这起历时三年的房屋漏水纠纷,最终在春暖花开的时节化解。

一纸调解协议,圆了郭阿姨春日安居梦。

南方+记者 董有逸 

通讯员 冯素娟、张晓珊

编辑 周柳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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