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亦可见义勇为、延长申报期限……深圳拟这样修改立法

作者 曾子航 2025-05-21 15:45

明确“网上”也能见义勇为、延长申报时效避免取证困难、见义勇为负伤有专项经费兜底......

南方+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深圳经济特区见义勇为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及其说明于日前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如何让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不流泪?《条例》对深圳的见义勇为管理体制机制、申报确认方式、表彰奖励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明确互联网见义勇为,增加申报期限

为了在实践中更好界定见义勇为,《条例》明确了见义勇为的主体,突出强调见义勇为的非义务性,并将互联网环境中的见义勇为写入其中。

在见义勇为的申报确认环节,为避免取证困难,《条例》新增见义勇为申报期限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期至三年的规定。

《条例》还新增了“社会参与”章节,鼓励和倡导见义智为、见义众为。

对于深圳以外实施见义勇为的行为,《条例》明确,深圳户籍居民在外地被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适用该条例。已在外地受到奖励和保障的,按照深圳的标准予以补足。

要让英雄流血不流泪,加强见义勇为优抚

与此同时,深圳明确提出了构建多层次的表彰奖励机制。对于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不仅明确给予精神奖励,还提出了给予物质奖励,并在较长期限内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障。

在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救治的方面,《条例》明确医疗费用由专项经费兜底,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视为正常出勤,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都不受影响。

在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和死亡人员遗属的抚恤方面,《条例》完善了见义勇为致残人员的伤残评级抚恤和见义勇为死亡人员遗属的抚恤或者补助规则,并将见义勇为死亡人员与烈士、因公牺牲和视同工伤情形的遗属抚恤政策进行衔接。

在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就业援助方面,《条例》新增对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提供就业援助的内容。

在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生活保障方面,《条例》明确根据见义勇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视情安排工作、发放养老保险和给予优待帮扶,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存在住房困难的,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优先配租或者发放住房补贴。

【知多D】哪些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条例》节选:

【见义勇为情形】 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的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为见义勇为:

(一)制止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制止正在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

(四)主动扭送或者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逃犯,协助侦破重大刑事案件;

(五)可以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其他行为。

在互联网环境中,揭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事迹突出的,可以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意见征集】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6月19日前,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当前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或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至:yangmj@sf.sz.gov.cn。

南方+记者 曾子航

编辑 栾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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