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布两起案例,皆因“熊孩子”

惠州日报  2026-03-13 06:31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一时疏忽火星飘,一日火势千里遥”,

森林火灾破坏性强、扑救难度大、

处置风险高,一旦发生,

不仅损毁绿水青山,

更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日常生活中,

小朋友们好奇心旺盛,

同时缺乏生活经验,

做事不计后果,

放任他们玩火

易致使小火成大灾。

惠州公布近期发生的两起森林火情,分别为2026年2月15日16时40分许,惠东县安墩镇澄华村一山上发生火情,过火面积约5亩;2026年2月23日16时10分许,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某小区后山上发生火情,过火面积约8亩。以上两起火情均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所致,虽然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目前,我市林业部门正在对两起火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待评估完成后,将追缴监护人的经济赔偿。

根据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要在家长的陪同和监护下才能燃放。小孩放火,家长埋单,监护责任不容有失。

知多D:

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据悉,近年来,惠州市以“预防为主、宣传先行、全民参与”为核心理念,构建起立体化森林防火宣传体系,通过精准宣传将防火意识浸润城乡角落,为守护绿水青山筑牢安全防线。

强化统筹联动。我市构建市、县、镇三级统筹、12个部门协同的工作体系,将宣传成效纳入年度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市林业部门深入组织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通过专题培训、政策解读、宣讲辅导等形式,推动条例入脑入心,确保林业干部、护林员、林区群众熟知内容、自觉遵守。同时,结合护林员岗前培训与业务学习,持续开展县、镇、村普法宣讲,提升依法防火意识。

创新宣传教育。紧扣关键节点开展专项宣传行动,举办广场宣传、科普演练等各类活动,实施违规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同时创新标语海报、方言广播等形式,打造沉浸式互动体验场景,普及法规禁令、火源管控、应急避险等核心知识。聚焦重点时段、重点人群推行“精准滴灌”式宣传,针对林区群众、学生、游客等重点人群,通过微信群、短信精准推送提醒;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进校园开展森林防火主题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紧盯景区和墓园设立宣传服务点,发放宣传资料、推送警示信息引导文明用火。

构建联防格局。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五进活动”。同时,全域布局宣传阵地,在林区要道、祭祀点等重点区域设置各类警示标识、悬挂横幅,统筹城乡电子屏、村组大喇叭高频宣传,并组建280余支宣传队伍开展巡回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推广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发动群众、志愿者广泛参与防火工作,筑牢人民防线。

“目前,惠州已建立督导、培训、优化三位一体的保障机制,常态化指导检查、专业化建设宣传队伍、动态化优化宣传举措。”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全方位宣传实践,群众防火意识显著提升,违规用火行为大幅减少,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为惠州生态安全筑牢坚实宣传屏障。

来源:惠州日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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