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 22:20
“桦加沙”来袭,潮州市分领域、分时段实施“五停”
据气象部门预测,9月23日起,今年第18号超强台风“桦加沙”将给潮州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经综合会商研判,根据《潮州市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五停”工作指引》,潮州市三防指挥部决定除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等关乎民生的单位和参与抢险救灾的单位外,在全市范围内分领域、分时段实行“五停”:
一、23日至24日,全市所有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培训机构等实施停课。
二、23日12时至24日18时,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实施停工;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实施停产;陆运(铁路、公路等,抢险、救助、指挥及应急运输保障等车辆除外)、水运(码头、渡口船只)等实施停运。
三、23日20时至24日18时,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公园、旅游景区(点)、会展等实施停业。
实行“五停”期间,请广大市民居家避险,勿随意外出。如身处危险区域,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南方+记者 黄品
9月22日 20:05
“桦加沙”逼近,潮州海事局启动防台风I级应急响应
面对即将来袭的超强台风“桦加沙”,潮州海事局已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I级。目前,潮州海事局管辖内的所有水上水下作业均已停工、所有码头均已停止作业、所有客渡运船舶均已停航、所有商船均已离港北上避风或在港内锚地避风。
无人机巡航。陈嘉俊 摄
无人机巡航。陈嘉俊 摄
截至发稿时,该局已累计劝离8艘沿海商船北上避台,引导2艘船舶驶入榕江、1艘往韩江上游梅州安全水域避风,组织沿海13艘船舶在港避台。当前潮州辖区在港船舶共99艘,其中沿海船舶13艘、内河运输船舶86艘,所有船舶均已严格落实系固、设备检查等防台措施,安全状态全程可控。
加强辖区水域巡航检查。陈嘉俊 摄
加强辖区水域巡航检查。陈嘉俊 摄
在台风登陆前窗口期,该局通过蹲点驻守基层一线、“海巡船+无人机”联动巡查、督促在港船舶“一船一策”制订防台方案、每4小时对在港船舶实施“一对一”点名叫应机制、落实全员在岗值守;密切跟踪台风路径及风情、雨情、浪情变化,并及时向辖区航运企业、码头、船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撰文:林楚楚
通讯员 苏少涛
9月22日 19:14
台风黄色预警生效中,韩江潮州段临时交通管制
9月22日18时,潮州海事局对韩江潮州河段实施临时禁航水上交通管制,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据悉,此次管制结束时间将根据台风影响及后续情况另行通知。管制水域覆盖韩江潮州河段。在管制期间,除公务船、应急救助船艇外,其他船舶一律禁止通过管制水域,同时管制水域内的渡船也将停止渡运。
相关部门提醒,各船舶需尽快选择安全水域停泊避风、度汛,务必加强船舶系固工作,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准备措施,防止船舶走锚、断缆等危险情况发生。
撰文:林楚楚
通讯员 邱锐锦
9月22日 18:40
台风“桦加沙”临近,潮州台风预警信号升级为黄色
受台风“桦加沙”影响,预计24小时内,潮州市陆地平均风7—9级,阵风10—12级,潮州市气象台和饶平县气象台于9月22日17时将湘桥区、潮安区、饶平县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升级为黄色。受台风“桦加沙”影响,潮州市气象台于2025年9月22日17时20分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根据《潮州市教育局 潮州市气象局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工作实施细则》(潮教字〔2014〕23号)和《潮州市教育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及校外培训机构9月23日(星期二)开始停课。
超强台风“桦加沙”防御提醒
南方+记者 黄品
9月22日 18:06
潮州发布停课通知
9月22日,潮州市教育局发布全市停课通知,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及校外培训机构9月23日(星期二)开始停课。
通知指出,受台风“桦加沙”影响,潮州市气象台于2025年9月22日17时20分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根据《潮州市教育局 潮州市气象局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工作实施细则》(潮教字〔2014〕23号)和《潮州市教育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及校外培训机构9月23日(星期二)开始停课。
停课期间,请各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请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预警信息,及时采取避险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南方+记者 陈柔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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