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6日是第38个国际禁毒日。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积极推进毒品犯罪综合治理。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和参考作用,提高群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省检察院将“陈某辉等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等6件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在陈某辉等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中,2024年2月21日,陈某材在家中容留未成年人王某某吸食毒品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陈某材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将上家陈某辉抓获归案。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陈某材与陈某辉存在大量的毒品交易记录,但二人均未供述毒品交易的细节。检察机关遂列明提纲,要求侦查机关围绕每次毒品交易数量、金额、方式等,最大限度完善证据链条,最终成功指控陈某辉贩卖毒品八次,陈某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实现不枉不纵的司法办案效果。
陈某材虽然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在梳理证据时仍注重对客观性证据的审查,对电子数据进行深挖,发现陈某材、陈某光、陈某浩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事实未查清,陈某光、陈某浩亦可能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经进一步深挖,公安机关以陈某光、陈某浩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立案侦查,实现从贩毒到容留吸毒的全链条打击。
针对系列案中三名被告人容留同一未成年人吸毒的情况,检察机关对办理的涉毒案件进行研判,发现涉毒未成年人存在分级处理、矫治教育不足等问题,导致“抓了放,放了吸,吸了再抓”的困局,极易引发其他违法犯罪。罗定市人民检察院遂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完善涉毒未成年人分级分类处理机制及司法、政府、社工、学校、家庭多方参与的管控和帮扶机制。
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办理被告人认罪的毒品犯罪案件,要重视毒品犯罪上下游证据的挖掘,加强对毒资、毒友圈、毒品源的溯源审查,对多次零星毒品交易行为,要依托涉毒资金流向,系统查证交易次数、数量等核心事实,破解“认罪不认数”的办案难题,依法精准惩治毒品犯罪。同时应当注重电子数据审查,加强串并案分析,提升发现线索能力。要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综合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立案监督等手段,依法追诉漏罪漏犯,实现对毒品犯罪的全链条打击。
此外,检察机关还应将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以调研报告、检察建议为抓手,践行“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工作路径,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合力,共同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
南方+记者 杜玮淦
通讯员 粤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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