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科技招商已成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创新链赋能产业链的重要手段。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日前,惠州仲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公布《仲恺高新区科技招商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旨在以科技创新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建设,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根据《办法》,仲恺高新区将建立科技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强化科技金融支撑、引导国企协同助力、拓展场景招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构建尽职免责机制等方式,面向人工智能、新型储能、新材料和智能装备制造等领域集聚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硬科技企业,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定向股权投资支持科创企业
累计总额最高可达企业估值一半
为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仲恺高新区将由国有基金、社会投资机构等在履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定向股权投资、市场化估值股权投资模式,支持种子期、成长期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
《办法》明确,种子期企业是指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职工人数不超过100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成长期企业是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
那么,科技创新型企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获得股权投资?股权投资额度多少?
根据《办法》,种子期和成长期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享受相应额度股权投资:
针对种子期企业,近3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和营业利润增长率均达200%以上,给予不少于75万元投资;
主要客户来自国际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分别给予不少于75万元、50万元投资;
企业或企业创始人、技术带头人牵头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别给予不少于75万元、50万元、30万元投资;
获得国家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或发明人,分别给予不少于75万元、50万元、30万元投资;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第一、第二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分别给予最低不少于100万元、50万元投资;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第一、第二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分别给予最低不少于75万元、35万元投资;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第一、第二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分别给予最低不少于75万元、35万元投资;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第一、第二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分别给予最低不少于50万元、25万元投资。
针对成长期企业,近3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和营业利润增长率均达100%以上,给予不少于300万元投资;
主要客户来自国际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分别给予不少于300万元、150万元投资;
获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不少于150万元投资;
企业或企业创始人、技术带头人牵头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别给予不少于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投资;
获得国家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或发明人,分别给予不少于3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投资;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第一、第二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分别给予最低不少于300万元、150万元投资;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第一、第二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分别给予最低不少于150万元、75万元投资;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第一、第二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分别给予不少于150万元、75万元投资;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第一、第二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分别给予不少于100万元、50万元投资。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按满足条件对应投资额度的累计数额获得投资,累计投资总额不超过企业估值的一半。原则上,国有基金出资不少于定向股权投资额度的50%,具体出资比例以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准。其中,区级国有基金投资部分自有资金不足的,由区级财政部门出资注入区国有创投基金,由区国有创投基金给予投资保障。
此外,针对选择市场化估值股权投资支持模式的科创型企业,仲恺高新区将由国有基金会同社会资本磋商,按市场化估值方式确定投资额。
鼓励国企和社会资本参与
购置国有物业或可享受七折优惠
为加快推动高科技产业集聚发展,仲恺高新区还将引导国有企业协同参与,助力科技招商工作。
《办法》鼓励国有企业给予符合条件的科创型企业租金支持和物业购置支持。
针对入驻国有载体加速器的科创型企业,若在入驻之日起三年内获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鼓励国有载体可在认定之日起给予其最长不超过1年的免租期。
针对纳入仲恺高新区规上统计库的企业,并且购置辖区内国有研发和生产用房的,鼓励国有产权方通过市场化协商机制,最低可按企业实际购置物业价格的70%给予收取。
需要注意的是,《办法》要求,对于享受上述物业购置支持的企业,需承诺企业自用物业面积不低于50%,且10年内不得对外转售、分售所购优惠物业。如企业将所购优惠物业对外转售、分售,需全额补缴购房减免优惠金额。
与此同时,仲恺高新区还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壮大科技招商股权投资规模。《办法》明确,仲恺高新区每年将设置不少于1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针对落户辖区内的投资机构上一年度实际投资区内科技型企业(非基金关联企业),并且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按投资总额的1%对其高管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
大力拓展应用场景招商
创新方案解决商最高可获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根据《办法》,仲恺高新区将大力拓展场景招商,形成新兴产业发展增量。
一方面,加强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场景开放,给予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示范空间,加快推进场景创新成果全面推广和应用。
《办法》提出,由政府各个业务主管部门在金融、医疗、交通、能源、教育等领域梳理一批创新应用场景需求面向社会开放,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打造一批科技企业参与的投资标的。并且在此基础上,运用国有基金、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政策,支持场景应用开发,吸引企业落户仲恺高新区。
另一方面,加快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和设备更新改造,每年遴选不少于200家企业提供建设数字化创新场景需求。
接下来,仲恺高新区将通过“揭榜挂帅”、举办创新场景应用大赛等形式支持区内企业遴选创新技术解决方案。同时,支持创新方案解决商落户仲恺高新区做大做强,并按方案商获得企业订单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2%进行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累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仲恺高新区还将通过动态收集辖区内产融项目清单,打造“仲恺金种子”科技企业产融路演品牌,提升科技招商品牌影响力。针对使用区属国有基金进行科技型企业定向股权投资的,构建尽职免责机制,激发国有基金敢投敢试新活力。
采写:南方+记者 于蕾
摄影:南方+记者 王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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