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法院“以案释法”守护绿水青山:庭审观摩+社区普法双轨推进生态治理

作者 杨斐君 2025-05-30 20:23

为深化司法公开,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平远县人民法院于5月29日、30日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及普法进社区活动,通过庭审观摩+摆摊普法的形式,将司法审判与生态普法有机结合,促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生态综合治理协作保护机制》以及《关于绿色生态司法保护联动机制》持续深化落实,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本次庭审观摩活动选取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作为庭审观摩案例,并于5月29日邀请了检察、公安等人员进行旁听。庭审中,法官引导公诉人、被告辩护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对被诉人收购非洲象牙的行为事实、程序及法律适用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辩护律师就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会后,参与人员对该案以及针对环境资源案件的疑点难点进行交流,本次庭审观摩活动不仅是对环境资源犯罪的有力打击,更是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为执法司法提供了鲜活的司法实践样本,对行政机关提升法治意识、证据意识和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将环境资源普法深入到群众,提高群众对环境资源类犯罪的识别防范能力。30日上午,平远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等单位在优山美地小区共同开展普法进社区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环境保护宣传册等资料,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低碳生活等知识,热情向群众解答疑惑,倡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态文明行为,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进一步激发社会公众关心环保、参与环保的责任感。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积极响应绿色低碳发展号召,从自身做起,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守护好我们的青山绿水。”现场参与普法活动的群众说。

平远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世界环境日为契机,进一步运用好“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生态综合治理协作保护机制”,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自觉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美丽平远。

南方+记者 杨斐君

通讯员 卢笑梅

编辑 叶桐
校对 曾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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