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东盟作为“一带一路”的重点地区,已成为中国最大规模的贸易伙伴,最富内涵的合作伙伴,最具活力的战略伙伴。
为深化中国惠州社团与东盟侨团合作交流,实现资源共建共享与优势互利互补,近日,惠州举办了首届东盟十国青年华商惠州行系列活动,期间举行中国惠州社团—东盟十国侨团合作共建机制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惠州市联动市侨界青年联合会等4个中国惠州涉侨社团与16个东盟侨团,创新建立中国惠州社团与东盟十国侨团合作共建机制,搭建惠州与东盟十国社团常态化长效化交流合作平台,促进双方经贸人文的深度融合,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推动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注入“侨动力”。
根据机制规定,为推进合作共建机制的常态化运作,惠州市在市侨界青年联合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处协调推动共建工作,负责日常传递各项信息、发布共建情况,促进社团之间联系,协调合作机制规定范围内的各项事宜。其他成员社团(侨团)指定专人与秘书处保持紧密的沟通与联系。共建成员社团(侨团)实行轮席制,通过轮席常态化推进交流互动,轮席顺序由共建成员社团通过线上或线下会议商定。轮席社团每季度应举办1次交流活动,每年举办一次线下活动,提升共建活力和凝聚力。
该机制涵盖四方面合作内容,一要深化联谊交往,轮席社团(侨团)承办联谊交往活动,成员单位应积极响应参加;各社团(侨团)举办平时举办的各种联谊交往活动,一般应当邀请共建社团(侨团)参加,深化友谊、促进互信,巩固合作共建基础。
二要促进合作交流,各社团(侨团)应当积极促进惠州社会各界与东盟十国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直接或间接面向所在国群众组织开展文化互鉴、人才交流、招商引资等活动。发挥社团(侨团)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惠州产品、企业出海东盟,东盟产品、企业进入惠州,实现“双向奔赴”拓展合作新空间。
三要开展业务协作,各社团(侨团)可以结合各自的资源优势或需求共同商议、共同研究、共同策划举办双方或多方的交流合作活动,互促互惠,合作共赢,各社团(侨团)到中国惠州或东盟各国开展商贸、文化、教育、旅游等合作交流活动,如遇突发事件或特殊困难时,可向所在国合作机制成员社团(侨团)寻求协助,所在国合作机制成员社团(侨团)应当提供帮助或信息支持。
四要实现信息共享,共建成员社团(侨团)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或微信联络群加强互联互通。成员社团(侨团)可在该统一的信息平台或微信联络群发布各国发展动态、行业动态、政策变化、政策法规解读、市场信息、社团活动等相关信息,为进一步促进彼此了解与合作提供信息支持。
南方+记者 糜朝霞
通讯员 周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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