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发展经济的“先手棋”。为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7月深圳市龙岗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成立。作为大湾区首家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中心设在龙岗区检察院,自成立至今,运营情况如何?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哪些显著成就?……2月8日,南方+来到深圳市龙岗区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一探究竟。
在中心大厅,身着检察院制服的窗口工作人员,仔细耐心地接待前来咨询或投诉的市民。大厅墙上悬挂着内容翔实的机构职责与办事流程指引,所有的投诉监督事项,市民都能在大厅内一站式办齐。龙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锐意介绍了中心的职能定位、受理投诉事项类型、接受企业投诉的渠道、处理流程,以及中心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的成绩等方面情况。
据介绍,中心是龙岗区委统筹党委、政府、司法等部门,一站式受理、分办、督办企业反映的相关单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的专门工作平台。自成立以来,共接收投诉事项63件,受理分办32件,办结25件,平均办理时长22天,最短办结时间7天。中心通过构建系统化,高效率的投诉处理体系,切实解决了企业的急难愁盼,企业对投诉事项处置的满意度为100%。
为方便企业反映营商环境方面的诉求,中心成立以来,龙岗区检察院整合检察机关12309服务资源,改造了160平方米场所作为办公地点,升级相关配套措施,开通了专门的监督投诉热线,并通过“一网统管”“龙i企”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受理企业家的诉求。“企业家既可以来接待窗口反映诉求,也可以拨打热线电话,中心还接收区信访局推送过来的相关投诉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接收企业家的诉求,中心全方位保障监督投诉工作的开展。”黄锐意说道。
目前,中心受理的投诉事项有行政执法机关违法违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侦查机关有案不立、违规立案、消极侦查,司法机关违规查扣冻,插手经济纠纷,党组织、党员或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10类。为使得投诉件得到高效处置,中心在运行过程中,通过有效整合党内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监督力量,确定33家成员单位,涵盖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区属和驻区主要单位,加强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据悉,中心收到投诉材料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分办。相关单位要在7个工作日内作程序性反馈,30个工作日内把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和中心,中心再进行回访收集意见。“为确保企业对处理结果满意,中心还形成了投诉处理的闭环监督反馈机制,即在处理过程中,中心第一时间将进展向企业反馈,待处理完成后通过电话回访收集意见;若问题未能妥善解决,中心将协调相关部门持续跟进,直至问题解决。”黄锐意表示。
撰文/摄影:梅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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