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加强制度全链条保障、柔性执法助企发展为抓手,下足“真功夫”,厚植“软环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积极打造营商环境“金名片”。
优化审批流程,暖心服务惠民生
市生态环境局制定《茂名市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攻坚提升工作方案》,全面优化许可审批流程,助力项目快速落地。一是实现“全市通办”。30项依申请办理事项已全部实现“全市通办”,企业和群众可选择就近的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2025年全市已办理“市内通办”业务10件。二是完善办事指南。明确事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清晰指引。三是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等制度,所有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为1天(不包括特别程序时间)。四是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推动审批事项实现签发电子证照、电子批复。2025年共审批通过36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夯实制度基础,全链条联动强保障
一是落实茂名市环评审批配套文件措施。结合“放管服”政策,继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二是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与公安部门联合印发《茂名市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两法衔接,形成监管合力。2025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宗。三是推行环境监管与执法有效衔接。2024年,通过机动车监管平台推送异常检测数据,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立案调查25宗,罚款金额约220万元,案件查处率位居全省前列。
包容审慎监管,“松绑减负”助发展
一是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2025年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共51家,采取非现场检查方式对清单内企业实施执法监管,减少对企业的打扰。二是推行观察期制度。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给予整改期限,减轻企业负担。三是落实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制度。2025年1-3月作出从轻行政处罚案件13宗。四是严格执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2024年以来全市共对3家企业免予行政处罚。五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指导服务融入现场检查,对企业进行普法宣传,提出整改建议,开展诊断式服务,帮助企业补齐治污技术及环境管理短板。2025年共开展生态环境培训3次,“送法入企”1次。
文/通讯员 黄津
茂名发布编辑部
编辑:朱昭君
初审:陈天豪
审核:温国
来源:茂名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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