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以及《东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东教〔2025〕3号)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公布如下:
一、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一)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街道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街道外其它小学就读,需要回莞城升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简称“回莞类”学生)。
(三)监护人一方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监护人一方持有效优才卡并在莞城工作或在莞城拥有产权清晰自有住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监护人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莞城工作或在莞城拥有产权清晰自有住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六)监护人一方在莞城工作、投资或居住的中国台湾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七)符合有关规定并属莞城安排入学的小学应届毕业华侨华人子女。
(八)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并属莞城安排入学的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九)监护人一方在申请入学前5年内(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并在莞城工作或在莞城拥有产权清晰自有住宅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十)符合莞城安排的其他入学优待政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十一)符合在莞城申请积分入学的我国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初中一年级报名程序
莞城小学应届毕业生升初中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10:00-5月14日17:30
2.报名地址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
“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
i莞家微信公众号
i莞家APP
3.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报名信息。学生家长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或不准确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审核结果不正确,影响志愿填报,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自负。
(2)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二)初审结果公布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5年5月29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5年5月29日10:00—6月4日17:3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登录招生平台完成志愿填报。复核不通过的学生,无法进行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
(三)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5年5月29日10:00—6月6日17:30
2.填报操作
(1)符合招生对象第(一)(二)类的莞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如需申请户籍地初中学校,须在填报志愿时,在“志愿类别”栏目勾选“户籍地公办学校”,并选择“申请镇街”—“莞城街道”。志愿填报时无须填写具体的初中学校名称。
(2)符合招生对象第(三)至(十)类的优待政策小学应届毕业生,如需申请优待政策学位,须在填报志愿时,在“志愿类别”栏目勾选“优待政策学位”,选择“莞城街道”,下拉选择所属的优待政策名称。
(3)符合招生对象(十一)类积分入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如需申请积分入学学位,于填报志愿时,在“志愿类别”—“积分入学”会显示“莞城街道”,请下拉选择提供积分学位的“东莞市可园中学”。
(4)符合招生对象(一)或(二)的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如同时符合第(三)至(十)类中有关优待政策的,请在志愿填报时同时选择“户籍地公办学校”和“优待政策学位”填报,该类学生在电脑派位时仅以一个派位号参加派位。
(5)招生对象(一)至(十一)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如需要申请民办学校,可在招生平台同时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类别,并按规定填报民办学校志愿。
(四)现场资料审核
符合招生对象第(四)(五)(六)(九)(十)类之一的,请于2025年5月29—6月4日正常办公时间带齐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二楼202室基信科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地址:东城八一路1号东莞市机关二号大院)。其余类别由相应部门审核并推送名单或审核结果至市教育局,家长不用到市教育局现场提交审核资料。
(五)终审结果公布
市教育局根据各相关部门数据对接结果,以及现场资料审核结果对报名信息进行终审。审核通过的第(一)至(十)类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莞城小升初学位分配,第(十一)类积分入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积分学位供给数和学生积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审核不通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予以录取和安排学位。
三、初中一年级录取办法
根据今年莞城“小升初”学位供需情况,分别通过“电脑派位”和“统筹安排”方式安排入学。
(一)电脑派位
对于审核通过且入户莞城时间在2025年4月20日(含)以前的莞城户籍学生,以及审核通过的符合优待政策的学生,通过电脑摇号方式,随机公平分派到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东莞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就读。具体办法如下:
1.派位办法
将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和东莞中学初一年级的招生名额,以及东莞外国语学校初一年级安排完本校小升初直升学生后的剩余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莞城各小学(其中将第二项招生对象“在莞城街道外学校就读的莞城户籍小学毕业生”集合为1所莞城小学,简称“回莞类”),再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把毕业生分派到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东莞中学和东莞外国语学校就读。
2.派位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3日下午(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地点:东莞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3.具体操作
(1)以小学为单位,通过电脑采用随机的方法给每个待派位的小学毕业生产生一个“派位号”,并以此号码作为派位依据,然后通过摇珠机随机摇出“开始码”。根据“派位号”和“开始码”相结合的原则,按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东莞中学和东莞外国语学校分配到该小学的招生名额数,依次排定这四所中学录取的派位号码范围。
(2)莞城小学派位顺序:莞城中心小学、莞城和阳小学、莞城建设小学、莞城实验小学、莞城步步高小学、莞城阮涌小学、莞城运河小学、莞城英文实验学校、莞城平乐坊小学和回莞类。
(3)整个派位过程由市教育局、莞城教育管理中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公证处公证人员、新闻记者、中小学校长代表、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二)统筹安排
3月20日已发布《2025年秋季莞城街道公办初中学位预警》,对审核通过、入户莞城时间在2025年4月21日—8月22日的户籍学生申请莞城初中学位,如公办学位不足,将统筹安排入读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入户莞城时间在2025年8月23日—8月31日的户籍学生,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入读,按规定发放民办学位补贴。
四、其他问题
(一)关于莞城小升初的其他问题
1.关于东莞市非莞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升初问题
在莞城街道小学就读的东莞市非莞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如需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在填报志愿时,可在“志愿类别”栏目勾选“申请户籍地公办学校”,并选择相应园区镇街。请该类学生家长提前了解户籍地小学升初中的要求和手续,按规定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
2.关于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升初问题
在莞城街道小学就读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含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莞城户籍居民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报名和填报积分入学志愿,按申请地提供的积分入学学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如需同时申请民办学校,可在填报志愿时,在“志愿类别”栏目勾选“申请民办学校”,按规定填报志愿。
3.关于莞城户籍学生小升初补报名问题
莞城户籍学生的户籍审核时间截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即截至2025年5月14日)。在此日期后户籍迁入莞城的学生,以及逾期未报名或注册的莞城户籍学生,在2025年8月21日-8月22日正常办公时间带上个人书面申请书、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二楼202室办理补报名手续,统筹安排入学。逾期未补报名的学生,请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入学,并在8月31日前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二楼202室进行信息登记,按规定予以民办学位补贴。
4.关于莞城小升初同校入学问题
(1)双/多胞胎同校入学。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莞城小升初学位安排后如未能被同一初中学校录取,需要申请同校入学的,可于2025年7月16日-7月18日正常办公时间内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二楼202室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提供双/多胞胎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以下原则调剂:
A.如果双/多胞胎在同一所小学(“回莞类”的作为一个小学),将电脑派位号后的双/多胞胎学生调剂到派位号前的双/多胞胎学生的录取学校;
B.如果双/多胞胎分别在不同小学(“回莞类”的作为一个小学)就读,则以小学电脑派位顺序为依据,将后派位的双/多胞胎学生调剂到先派位的双/多胞胎学生的录取学校。
(2)兄弟姐妹同校入学。莞城初一新生在电脑派位后无法与在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东莞中学和东莞外国语学校在读的哥哥姐姐(即哥哥姐姐现就读初一或初二年级,秋季升读初二或初三年级)同校入学的,请于2025年7月16日-7月18日正常办公时间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二楼202室提交个人书面申请以及提供哥哥姐姐及申请人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市教育局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关于莞城户籍学生非起始年级转学问题
具有莞城户籍的初中一年级或初中二年级在读学生,如需转学到莞城初中学校就读,请于2025年7月29日—31日正常办公时间带上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书面申请书,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二楼202室提交转学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该类转学申请不需要网上报名。莞城户籍转学生的学位安排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含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或发放学位补贴)。
本方案由东莞市教育局、莞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
1.2025年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招生入学现场审核材料一览表
2.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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