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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续发布2025年
中考招生方案及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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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珠海发布中考招生工作细则
佛山发布普高自主招生安排
珠 海
近日,珠海市教育局发布《珠海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按照日程安排,6月30日至7月2日中考,7月4日至6日填报第一、二批次志愿,7月7日至8日确认第一、二批次志愿,7月13日放榜,7月22日公布提前批和第一批次投档分数线,7月23日开始录取,具体如下:
珠海市2025年中考主要工作日程安排表
珠海市2025年中考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
2025年,珠海中考录取计分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共8个科目。中考成绩满分为700分,具体如下表:
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科技为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等级呈现。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依据,具体按下方的《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对中考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要求汇总表》执行。
体育统一考试包括一类、二类和三类考试项目。
一类考试项目:①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②100米游泳。考生在两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二类考试项目:①200米短跑。②三级蛙跳。③投掷实心球。④一分钟跳绳。考生在四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三类考试项目:①足球。②篮球。③排球。考生在三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体育中考具体按《2025年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中考工作实施方案》(珠教体〔2025〕1号)及相关文件执行。
《细则》还明确了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志愿批次设置、指标生等内容,一起来看⬇️
填报志愿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4—6日;学校打印志愿表、考生确认时间为7月7—8日。社青考生,以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不需打印纸质件签字确认。
志愿填报方式
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凭个人账号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填报志愿。学校须建立严格的校对制度,确保在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打印志愿确认表供考生及其家长检查、签名。学校做好志愿确认表存档工作,存档时间不少于半年。
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香山中学(新建公办普通高中)、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珠海市鸿鹤中学、珠海市麒麟中学、珠海市第三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珠海市斗门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招生计划的80%面向全市招生,20%面向本区招生(珠海市斗门第一中学面向斗门区、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面向原高栏港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面向金湾区);
珠海市和风中学、田家炳中学招生计划50%面向全市招生,50%面向斗门区、金湾区招生;珠海市第四中学面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香洲区和高新区招生。
除经省教育厅同意可开展跨地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地市招生,不得招收未在本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
此前,珠海市教育局公布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5所学校招生计划总数为389个班18410人,点此查看详情。
珠海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志愿批次
2025年中考招生录取按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顺序开展,凡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招生学校在《招生章程》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一并作为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条件。
提前批
参加自主招生网上报名(在中考报名时已完成)且通过自主招生学校报名审核的考生(具体以各招生学校公布名单为准)具备参加自主招生考察资格。报名多个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名顺序即为提前批志愿(录取)顺序。未报名自主招生的,不予参加现场考察和录取。
第一批次
普通高中学校以及公办中职(含公办技工,下同)学校。共设置14个志愿,含3个指标生志愿。
1.第1至第7志愿为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可从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选择填报7所。
重要提醒:
(1)户籍或学籍所在地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香洲区、高新区的考生,方可填报珠海市第四中学志愿。
(2)填报珠海市斗门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志愿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将同时从学校面向本区20%招生计划中派生志愿。否则,不派生(即不按本区分数线录取)。
①珠海户籍应届生,户籍和学籍所在地均对应学校的本区招生范围。
②非珠海户籍且具备报考公办普通高中资格的应届生,学籍所在地对应学校的本区招生范围。
(3)填报珠海市和风中学、珠海市田家炳中学志愿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将同时从学校面向斗门、金湾的50%招生计划中派生志愿。否则,不派生(即不按斗门、金湾分数线录取)。
①珠海户籍应届生,户籍和学籍所在地均在斗门区、金湾区。
②非珠海户籍且具备报考公办高中资格的应届生,学籍所在地在斗门区、金湾区。
③珠海户籍往届生,户籍和复读学校所在地均在斗门区、金湾区。
2.第8至第10志愿为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可从已填报的第1至第7志愿中,最多选择3所指标生招生学校作为指标生志愿。
3.第11至第14志愿为民办普通高中和公办中职学校志愿。考生可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和公办中职学校。填报公办中职学校的,每个志愿可填报8个专业,其中,第1至第4填报“三二分段”或五年制高级技工专业,第5至8填报普通类专业。
第二批次
本市民办中职、民办技工学校和经省批准在珠海市招生的外市中职学校。共设置6个志愿,每个志愿最多可填报8个专业。外市中职学校,可在第4至第6志愿填报。
考生和家长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规划合理安排志愿组合,提前了解志愿学校的办学性质、录取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请勿填报不符合考生未来规划或收费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学校。
关于指标生
指标生招生计划
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珠海市斗门第一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等5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中不超过7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第三中学和珠海市第四中学将50%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分配到招生范围内的所有初中学校。
分配办法
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珠海市斗门第一中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全市考生总数)×上述某所高中70%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其中:斗门一中分配到斗门区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全市8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按本区考生总数计);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其他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招生范围内考生总数)×某所普通高中50%招生计划。
原则上每所初级中学在相应普通高中至少分配有1个指标生名额。初级中学具有指标生资格考生数少于50人的,分配1个指标生名额。各初级中学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保留整数,不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超过指定比例的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分配完毕后,剩余名额转为统招计划。
录取办法
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指标生录取设最低控制分数线,市一中和市二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保持一致,控制在两校全市统招线较低一方的线下30分以内。其他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普通高中全市统招线下30分以内。
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考生应全面了解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规定,根据自己的户籍、学籍和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考虑,认真填报志愿,合理选择志愿顺序。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凭自己的准考证号及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修改志愿信息,逾期不得更改或补报志愿。考生密码自行保管,因密码外泄而导致报考志愿被他人更改及其他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所填报的各志愿代码不同,但都作为一个独立志愿,不分主次,只按顺序,志愿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变更录取学校。
成绩查询
2025年中考各学科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考生成绩保留一位小数。考试成绩可通过“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查询,也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
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到报名点(原初中毕业学校)登记复查,经由报名点(学校)审核后在“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上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社青类考生可到市招生办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录取
2025年中考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结果统一公布。
录取顺序
第一,提前批录取;第二,第一批学校录取(普通高中及公办中职学校);第三,第二批学校录取(民办中职及技工学校)。
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考生成绩、志愿和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1. 提前批。具体录取办法按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执行。各校各项目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名额,自动转为该校统招生进行录取(或视情开展补录)。
2. 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和公办中职学校录取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从参加今年珠海市中考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根据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原则上不得退档。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与招生学校统招生志愿同步录取(不按第8-10志愿顺序录取)。
公办中职学校,采取分数优先、按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首先,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总数,按照考生成绩及志愿,划定招生学校投档线;其次,根据填报“三二分段”专业志愿的考生成绩,划定招生学校“三二分段”专业类的投档线。具体“三二分段”专业的录取,由招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并结合对口高职院校招生要求统筹确定各专业录取名单;非“三二分段”专业的录取,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成绩、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安排。对于只填报“三二分段”专业、没有填报普通专业的考生,达到学校投档线但未达到“三二分段”专业类投档线的,将由学校根据情况录取到普通专业。
3. 第二批。民办中职、民办技工学校和经省批准在珠海市招生的外市中职学校,采取分数优先、按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总数,按照考生成绩及志愿,划定招生学校投档线。
各中职学校要优先择优统一录取参加珠海市2025年中考的学生,未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批准纳入计划,不得到外省招收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如仍有计划空额,原则上公办中职、技工学校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补录符合条件的学生,民办中职、技工学校可自主组织生源(包括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复退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报市招生办核准后,进行补录。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校要根据考生报到注册情况,及时将所有专业录取考生名单报市招生办备案。
4. 补录。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视情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实行调剂补录,具体实施办法另文通知。
5. 同分处理办法。若所投档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投档总分(含一位小数)相同的,则按“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录取的考生,比较顺序为:
(1)符合政策照顾优先录取条件的。
(2)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分,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3)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的顺序比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比较等级性考试科目的等级,高等级数量多者优先录取。
注销和注册
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未经审核不得注销录取、退档或转档。录取结果公布后,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原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放弃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
已被中职、技工学校录取的考生,未经审核不得注销录取、退档或转档。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原中职学校录取资格,放弃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再参加其他中职学校的录取。
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不按招生学校规定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招生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系统上办理注销手续。
咨询与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2124373;
投诉电话与邮箱:2124900、jyjxf@zhuhai.gov.cn。
佛 山
日前,佛山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今年佛山全市21所市级高水平特色创建项目学校具有自主招生资格,各校招生计划数具体如下:
数理类
佛山市第一中学100人、南海区石门中学100人、顺德区第一中学100人、顺德区国华纪念中学30人、华东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美的高中20人。
人文类
南海区南海中学80人、顺德区李兆基中学63人。
科技类
佛山市高级中学100人、佛山市季华中学100人、佛山市第三中学65人、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30人、三水区三水中学80人。
思政类
佛山市第四中学62人。
体艺类
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音乐8人、美术41人、舞蹈1人)、南海区狮山高级中学(田径30人、游泳6人)、南海区第一中学(传媒15人)、顺德区伦教中学(传媒50人)、顺德区勒流中学(武术20人)、顺德区实验中学(音乐20人、美术30人)、顺德区北滘中学(足球15人)。
国防军事类
南海区大沥高级中学25人。
《通知》明确,报名2025年佛山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户籍生和所有非户籍生)可参加自主招生。5月15日至18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http://zsks.edu.foshan.gov.cn)进行报名,每个考生仅能填报一所自主招生学校。
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方面,预计中考结束后安排同一天时间(暂定7月5日)组织开展。各关键时间点如下:
投档录取方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综合表现评定要求达到B等级(含B等级)以上,分数相同按“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
数理、科技、人文、思政、国防军事等5个类别使用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合成总分由中考总分占60%,学校综合评价结果占40%的比例构成(注:学校综评同意满分设为200分,转换系数为740/200=3.7,合成总分=中考总分740分x60%+综评200分*3.7x40%)。考生中考总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艺术类别使用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且考生中考总分不得低于学校公布自主招生方案的控制线。
自主招生学校志愿单列安排在提前批第二层,被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层次)志愿录取。未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继续按志愿表投档,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通知》原文如下:
*有什么想说的,快来给小媒君留言*
编辑:佘旭寅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综合珠海特区教育、佛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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