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人冒充政府人员收取摊位费,被行拘8日

作者 陈静文 2025-05-13 23:16

近日,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广场周边有人假冒政府工作人员建微信群收取摊位费,目前该嫌疑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嫌疑人将“吉华街道”字样非法贴在电动车上

嫌疑人将“吉华街道”字样非法贴在电动车上

5月9日晚,吉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布吉交警中队、交安委办和民兵应急分队,对松联路占道经营乱象进行整治。有部分摊主提出“缴纳摊位费即可摆摊”,引起执法人员警觉。

执法人员当即询问情况,并做通摆卖人员工作,顺藤摸瓜联系上嫌疑人。随后,嫌疑人骑乘标有“吉华街道”字样的电动车抵达现场。经核查,该嫌疑人假冒政府工作人员,组建三联片区摊贩微信群,要求“群内摊主每天缴纳摊位费20元,否则执法队、村委、社区工作站将进行整治。”

执法人员还了解到,嫌疑人非法收取摊位费已有2个月。执法队立即固定违法证据,并将该嫌疑人扭送至水径派出所。最终该嫌疑人被依法处行政拘留8日。

执法队依法查扣占道经营三轮车

执法队依法查扣占道经营三轮车

当天,执法人员依法查扣占道经营三轮车2辆;交警中队依法查扣占用机动车道乱摆卖的货车1辆。

吉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广大市民群众:执法人员向企业、个人索要“摆摊费”“保护费”“好处费”等财物属违法行为,市民若遇类似情形,请立即拨打12345热线或110举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撰文:陈静文 杨帆 钟丽燕

图片:受访者提供

编辑 张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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