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2025年市、县三防行政责任人和万亩堤围、大中型水库、城市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报
为切实做好2025年我市三防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三防责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和万亩堤围、大中型水库、城市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请各地有关防汛行政责任人和各工程防汛责任人及时上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措施落实,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3月11日
来源:自然灾害救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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