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校园,播种法治种子!吴川法检两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作者 麦思容 2025-05-26 18:17

“原来在网上随便用别人照片P图恶搞,还可能侵犯别人的肖像权啊!”“是啊,今天听了讲课才知道,网络上的行为一不小心就可能违法呢。”在吴川市金沙实验学校的校园里,几位学生一边捧着民法典知识读本,一边热烈地讨论着。5月23日下午,吴川市人民法院联合市人民检察院走进校园,以一场生动的民法典普法活动,为青少年揭开网络行为背后的法律边界。

活动上,同学们积极提问互动。

活动上,同学们积极提问互动。

“同学们,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照片做表情包,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第1019条——这是对肖像权的保护。”法官助理杨家文站在讲台上,将青少年侵权的真实案例搬上屏幕,结合学生熟悉的微信群、短视频平台场景,直指“恶搞昵称”“偷拍丑照”等行为的法律风险。杨家文结合《民法典》,详细为学生讲解了网络侵权的相关知识,深入剖析了网络侵权可能侵害的权利,如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讲到隐私权时,他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听得聚精会神,不时做着笔记,有人小声感叹:“原来随手转发也可能‘踩雷’……”

自由提问环节,“室友偷拍我睡觉流口水的视频发到班级群,算侵权吗?”一名男生鼓起勇气发问。法官助理罗嘉明接过话筒,援引《民法典》法条释疑:“未经允许拍摄他人私密状态,涉嫌侵犯隐私权。如果因此导致名誉受损,受害者有权要求删除视频并赔礼道歉。”现场接连抛出10多个问题,从“宿舍遭遇侵权如何处理”到“网络骂战的法律红线”,干警们用“法言法语+生活化比喻”双重解读,让抽象条文化作具象指南。“以前觉得民法典离我们很远,今天才发现它连宿舍矛盾都管!”学生小王感慨地说。

活动尾声,法检两院共同向学生们赠送了民法典知识读本和相关法律资料,鼓励他们继续深入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玩笑也有法律边界。”正如杨家文在结语中所言,这场普法活动不仅让抽象法条落地生根,更在学生们心中种下了法治的种子。

南方+记者 麦思容

通讯员 朱俊燕

编辑 林日清
校对 何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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